住的房子,租的;開的車,租的;家里擺放的植物,租的;孩子的玩具,還是租的……眼下,我們身邊就有這么一群人熱衷于過著這“租”來的生活。他們并非是買不起這些東西,而是抱著“不求一生所有,只求曾經(jīng)擁有”的實用想法,花不多的錢來享受更好的生活。
在我市一家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經(jīng)理的石先生是“奔四”的人了,但眼下他仍帶妻小租房過日,偶爾租來不同牌子的轎車代步!拔覀円话闶侨齼赡昃蛽Q處房子,畢竟常換換環(huán)境挺有新鮮感的,就像總在住新房一樣。”石先生介紹說,租車則能滿足他時常換車“玩”的愿望!芭c買車相比,除了車型可以隨時更新,連車輛維修、保養(yǎng)等費用都是租賃公司負責。當然,罰單還是要自己交的。”石先生笑著說,租車的生活比較省心,很適合他這樣喜歡“玩車”的“車迷”。此外,“租生活”也讓身為戶外旅游愛好者的他節(jié)省不少,“購買全套背包、睡袋、帳篷、防潮墊等裝備要花上千元,而租一套裝備每天只需花幾十元。我的裝備使用頻率低,一算賬,租既能保障使用又劃算。”石先生說。
據(jù)記者了解,目前我市像石先生這樣享受“租生活”的人為數(shù)不少,租的東西更是五花八門:有需要應酬,卻又嫌衣服太貴而租禮服的;有喜歡花花草草,卻又不太會擺弄而租來在家里擺放的;有愛美又喜新厭舊,租來首飾換著戴的;有給孩子租來不同兒童玩具,避免浪費的等等。在網(wǎng)上,一些諸如“租客網(wǎng)”、“租租網(wǎng)”等網(wǎng)站也都頗受歡迎。但與以前“買不起才租”的情況不同,這些熱衷“租生活”的群體大部分并不是捉襟見肘的低收入者,而多是年齡介于25歲至40歲的都市白領,“租”對他們來說只是一種實用的生活方式。
對此社會學專家認為,“租生活”的流行是現(xiàn)代年輕人消費觀逐漸轉變的一個體現(xiàn),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現(xiàn)代人既要求生活多元化,又追求成本最低化的實用主義觀念。而“租生活”就是對一些商品不再追求“所有”,只求“使用”,從而可以選擇更多的消費品、滿足自我需求的一種方式。而有關法律人士則提醒,租賃一般容易因物品出現(xiàn)損壞而產(chǎn)生糾紛,因此“租客”們在簽訂租賃協(xié)議前,應該對承租物進行仔細檢查,在協(xié)議中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出現(xiàn)糾紛的責任分擔等問題應進行明確,且要注意保留相關租賃憑證。(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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