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VIP客戶插隊,(福建)福州市民李治平把銀行告了,這在當時是全國首例。昨日(5月12日)該案一審判決,市民輸了。
福州倉山法院宣判,駁回原告李治平要求確認銀行“VIP客戶、西聯(lián)匯款優(yōu)先辦理”的告示為無效告示的訴訟請求,不支持老李名譽權受損。老李不滿法院判決,第一時間表示要上訴。
因不滿銀行VIP業(yè)務侵犯了小戶的利益,老李狀告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福州市倉山支行三高分理處。倉山法院于去年5月10日受理該案,是當時全國首個受理該類案件的法院。去年12月14日,該案第一次開庭審理,昨日,法院一審宣判。
昨日的庭審,從開庭到宣判結束,總用了7分鐘時間。
“實在沒想到是這樣的結果!”老李說,宣判后他表示很難理解,一個簡單的民事案件,這樣的宣判結果,為什么讓他足足等了一年多。
法院判決書中稱,銀行在營業(yè)場所窗口以明示的方式公開張貼“VIP客戶、西聯(lián)匯款優(yōu)先辦理”的告示,針對的是到銀行辦理業(yè)務的不特定客戶,該告示未違反法律及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的規(guī)定,老李要求確認該告示屬無效告示,法院不予支持。
老李認為,銀行告示雖不針對特定客戶,但自己在銀行辦理業(yè)務時,利益受到該規(guī)定的損害,這種情況下,自己當然有權利起訴。
而對于老李認為該告示侵犯了其名譽權,法院認為銀行并未對老李造成名譽損害的后果,老李要求銀行賠禮道歉的訴求,法院不予支持。
該案推動
公民維權意識
福州大學法學教授葉知年表示,銀行允許VIP客戶在普通窗口插隊,這種做法體現(xiàn)其職業(yè)道德方面存在問題,是不妥的。但上升到法律層面,卻很難認定銀行違法。
福建師大法學院丁兆增老師認為,銀行與VIP客戶及非VIP客戶之間都存在合同關系,是一種平等的市場交易行為,銀行與VIP客戶優(yōu)先辦理并沒有侵犯老李的名譽權。本案中,如果老李以締約過程中的違約行為來起訴銀行,或許會更加妥當。
福州大學社會學系主任甘滿堂認為,市場經(jīng)濟體制下,各行各業(yè)應該重視公平原則,銀行在給予VIP客戶,行使其特殊權利的同時,不能侵犯到非VIP客戶的權利,這個案件就涉及到普通客戶的利益受到侵犯。這個案件體現(xiàn)出了社會大眾的維權意識逐步增強,也會推動廣大市民進行維權。這為有關服務單位敲響了警鐘,要提高服務水平,維護普通客戶的權益。(孫韜 黃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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