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長春將按1%比例抓出100個民警反面典型”一事,記者今天向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求證獲悉,該局對全市民警進行排名,將按比例抓反面典型確有其事,但目前尚屬提法,具體工作還待下一步落實。
2月26日,有媒體報道在長春市公安局25日召開的2008年隊伍建設工作會議上,長春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高學章提出,年末抓各類反面典型,全市各分局、各警種都要給所有民警進行排名,對那些執(zhí)法水平不高、紀律作風松散、各單位排名靠后的,集中辦班學習,學習不合格者將取消其執(zhí)法權(quán)。報道稱“長春市公安局1萬余名民警,按照1%的比例來抓反面典型,也就是說,將有100名民警進入學習班”。
長春市公安局宣傳處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證實,在2月26日的會上,高學章確實提出了這一說法。他解釋說:“2008年是長春市公安局確定的紀律作風建設年,這樣做的目的是加強公安隊伍建設。以前我們一直是每年對先進進行獎勵,這次完整的提法應該是正反典型都抓,不僅激勵先進也要鞭策落后!边@位負責人同時謹慎表示,按比例抓民警反面典型目前還只是一種提法,“具體工作正在開展,要等待下一步落實”。
對于“按比例抓出民警反面典型”這一做法網(wǎng)友褒貶不一。國內(nèi)一新聞網(wǎng)站的網(wǎng)友調(diào)查中顯示,支持與反對的雙方比例相近。有支持者認為這一做法對有些警察的行為會有很大的積極監(jiān)督意義,“至少在警察內(nèi)部可以起到一個激勵的作用”。而反對者則認為“要靠完善的制度和體制管理,有違反的就及時教育和處理,而不是只規(guī)定指標靠末位淘汰”,甚至擔心“這會不會使抓反面典型成為一種攤派”。對于網(wǎng)友的這種憂慮,記者采訪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時,他也表示出同樣的擔心。(記者徐強)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