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存在大熊貓皮終端市場
產(chǎn)生懷疑的不僅僅是張瑞英和熊一蓮。
今年6月,重慶榮昌抓獲寶興兩個“熊貓兇手”的消息傳出后,四川雅安市政府成立了工作組,到寶興督辦此事。在座談會上,寶興縣林業(yè)局野生動物保護科科長、大熊貓攝影家高華康,提出一個疑問:“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殺害大熊貓的案件已經(jīng)很少,為什么最近幾年,發(fā)生的幾起案件都與重慶榮昌縣有關,而且都與一個叫甘海龍的人有關?這中間是不是有些蹊蹺?”
他說過這番話不久,四川省雅安市委書記就收到一封署名“痛心人”的電子郵件,信中表達的觀點與高華康的觀點如出一轍。雅安市林業(yè)局領導有些納悶,曾問高華康,那封電子郵件是不是他寫的。
直到兩星期前,高華康才弄明白,那封電子郵件的執(zhí)筆者,是他的老領導,現(xiàn)已退休的寶興縣林業(yè)局原局長崔學振。
這個畢業(yè)于北京林業(yè)學院的寧波人,大學畢業(yè)后被分配到四川寶興,開始了長達30余年的大熊貓保護工作。他有一本不肯輕易示人的“大熊貓檔案”,記錄了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發(fā)生在四川寶興縣的各類大熊貓事件。
1983年10月,崔學振記下了“大熊貓1號檔案”。他當時想,大熊貓應該有檔案資料,這對自然保護區(qū)來說有重要的研究價值。半年時間,他記到10號檔案時,有點記不下去了,因為大熊貓死得太多。崔學振說,他每次看到大熊貓死去,眼淚都會止不住地流下來!按笮茇垯n案”的封面上,有他的題詞:“我遭孽的大熊貓”。
崔學振還有一張“大熊貓形勢圖”。在一張寬大的寶興地圖上,他用各種圖注來標明“大熊貓的去向”:一只站立著的大熊貓,表明這只大熊貓被上級“調走了”,圖注下標著時間和調動地點;一只走著的大熊貓,表明是救活之后放歸自然了;一只骷髏頭,表明發(fā)現(xiàn)大熊貓時已經(jīng)自然死亡;一只骷髏頭上點上一個紅點,那么就意味著這只大熊貓是被人獵殺的。他點數(shù)了一下,20多年來,寶興縣被人獵殺的大熊貓,至少有20只。
崔學振介紹,過去,像寶興這樣的“大熊貓產(chǎn)區(qū)”,許多人家都藏有大熊貓皮。大熊貓肉不好吃,大熊貓皮也沒什么用,只能用來做床墊子。上世紀80年代后,國家有關部門頒布法規(guī),要求把民間散落的大熊貓皮全部收繳上來。四川省當時想了一個辦法,拿一床新棉絮換取農(nóng)民的大熊貓皮。劃定一個時間線,在此之前把大熊貓皮交出,不追究責任;在此之后再發(fā)現(xiàn),就視同為最新獵殺。當時一口氣收繳了90幾張大熊貓皮,全部送到了寶興旁邊的臥龍自然保護區(qū)保存。
但民間有人始終堅信大熊貓皮能夠賣得大價錢,一直藏著不交。崔學振曾“冷眼旁觀”,公安機關為了把這些大熊貓皮引誘出來,大量動用“線人”,甚至讓警察化妝成“南方老板”、“外國客商”,在各鄉(xiāng)村到處放風,說有人高價收購大熊貓皮。
崔學振說:“從那時起,我就覺得這辦法不對。因為,公安機關宣傳大熊貓皮值高價,這就像懸賞令、追殺令,讓許多人動了心,有舊熊貓皮的想拿出來交易,沒有的,就想著到山上去獵殺大熊貓。最后,賣來賣去,全賣到公安機關手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世界上其實并不存在大熊貓皮的終端市場!
如果在巡山時遇上死熊貓,他總會馬上把周圍群眾叫到一起,然后把熊貓皮劃破,澆上汽油,當場燒掉后掩埋!坝械娜罕娬f,不能燒啊不能燒,大熊貓皮值錢,我馬上就對他們說,別聽街上人瞎扯,活熊貓是大自然間的無價之寶,熊貓皮根本不值錢!
著名大熊貓研究專家呂植教授認同大熊貓皮不存在終端市場的看法。她說,除了因為物種珍稀這個特點給大熊貓帶來的“無形資產(chǎn)”之外,在人類的生活中,大熊貓并沒有什么經(jīng)濟價值。
著名野生動物攝影師奚志農(nóng)也反問:“為什么要買大熊貓皮?有人買虎皮豹皮,有人買水獺皮,有人買藏羚羊絨,有人吃蛇肉,有人吃魚翅,有人吃燕窩,有人吃熊掌,那是因為這些殘忍消費在某些地方是有傳統(tǒng)市場的!
他舉例說,比如虎豹皮,有些民族認為在衣服上鑲上它,能顯示男人的英勇,象征勇士的軍功;有人到青藏高原瘋狂盜獵藏羚羊,是因為歐洲人喜歡它的絨織成的披巾。
“可是,大熊貓在人類的生活中有什么作用?它能治慢性?能壯陽?能避邪?能讓人聰明?它的皮套在椅子上讓人坐著更舒服?掛在墻上能夠證明主人高尚的品位?似乎都沒有這些說道。如果僅僅為了炫耀財富而買張大熊貓皮,那么顯然就太低估富人的智力了。”
蜂桶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局森林警察大隊負責人王勇是多年的“林業(yè)公安”。他認為,世界上倒真的曾經(jīng)存在過那么一陣子的“大熊貓皮市場”,但那是上世紀80年代的事了。當時國際上有些地方,由于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法律不完善,民間收藏珍稀野生動物制品不算違法。他相信當時有極少數(shù)人從中國走私大熊貓皮。
“哪怕只有一個老板想要,手下就得有幾個人替他服務,這幾個人又會發(fā)展出幾十個人,最后讓幾百個人都聽到風聲,結果弄得社會上混亂一片,老有人在暗中琢磨賭一把大熊貓皮的生意!
但是,自上世紀90年代之后,這種情況有了根本改觀。這些國家和中國一樣,都加入了世界自然保護、環(huán)境保護公約,因此,國際上的這種氣氛對中國的野生動物保護事業(yè)產(chǎn)生了良好的助益,應當說,此后全世界不再可能有人收購大熊貓皮了。
崔學振說,雖然民間老有人放風大熊貓皮值幾十萬元一張,可真正的交易案最多僅值幾萬元,而且都是“中間人”所為,不是最終買家出的價,因為根本就沒有最終買家。真正開出高額價錢的都是“線人”。有一次,兩個縣的警方互相派出“線人”,參與交易,結果導致兩方的警察相互誤傷。
“沒有市場,只有謀殺和陷阱。”崔學振痛心疾首。
決定向媒體披露此事之前,他頗費了一番思量。因為“20年來一直壓在心頭”,近來看到與甘海龍有關的幾起案例,更令他“常常因此不能入睡”。
“把這些說出來,沒有一個人會高興,就像撕開一個傷疤,誰會喜歡看?”他平靜地說,“我也絕不會是受表揚的那個”。
是線人自主行為還是公安授意
因為國際上沒有人消費熊貓皮,也不存在真正的大熊貓皮交易市場,近年來,類似的案件在全國各地幾乎已經(jīng)絕跡。直到出現(xiàn)這幾起發(fā)生在重慶榮昌,與甘海龍有關的蹊蹺案例。
一份由榮昌縣公安局經(jīng)濟偵查大隊大隊長何勇向當?shù)胤ㄔ撼鼍叩摹瓣P于李啟均、胡洪強出售大熊貓皮案件的情況說明”部分證實了人們的猜測。
“說明”中稱:“2004年年初,特情(即線人,記者注)向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匯報(當時我任刑隊大隊長),在四川雅安地區(qū)認識一個姓彭的老頭,自稱有大熊貓皮要出售,要價數(shù)10萬人民幣;我隊安排其只能要現(xiàn)貨,而不能為要貨去找貨。該特情甘烈建化名甘海龍,通過彭某認識了胡洪強(外號胡三娃);胡告之甘海龍自己有一張大熊貓皮干貨(硝制過的),要數(shù)10萬元才賣!
“甘海龍自己墊付15000元給胡,胡打了一張15000元的借條,卻遲遲不拿皮子出來看!
“2007年年初,特情甘烈建向縣局經(jīng)濟犯罪偵查大隊報稱(我現(xiàn)任經(jīng)濟犯罪偵查大隊大隊長):雅安市保興縣(記者注:應為寶興縣)的胡洪強打來電話說有一干貨大熊貓皮要賣,甘烈建答復其不要了,胡洪強說不要了怎么行;我手上真的有大熊貓皮,而且是兩張;并提出兩張皮子共計100萬人民幣;條件是他要先來榮昌看看情況!
“2007年6月12日上午,胡洪強住在榮昌縣三級汽車站旅館三樓,提出要見買主和看購貨的現(xiàn)金,經(jīng)向分管局領導鄭華付局長匯報同意,由我裝成要貨的人同甘烈建會見胡洪強,在旅館見面后,胡洪強告之我他和另一個朋友打伙做的這個生意,一共兩張大熊貓皮,我說你兩三年前就說你有大熊貓皮要賣,我們什么也沒看到,如果真是有大熊貓皮,你確實要賣,我們就買,如果不賣,那就算了。胡洪強說我真的有大熊貓皮,但是我朋友不相信,要我來先看一下錢;我說人不會拿錢給你看的,現(xiàn)錢現(xiàn)貨。說完后我們就走了!
“6月14日,甘烈建報告說胡洪強已出發(fā)來榮昌,我隊民警和林業(yè)公安科安排局里的統(tǒng)一部署在高速路守候,16日凌晨2時,胡洪強、李啟均駕駛一輛長安車來到榮昌,先在鴻宇賓館住下,又到三級汽車站對門的小旅館開房約甘烈建面談,再去鴻宇賓館看貨,被我公安干警抓獲,繳獲一張大熊貓皮!
重慶森達律師事務所的馬禮芳是李啟均的辯護律師。他認為,線人的行為并非像警方所說的“不能為要貨去找貨”,而是有誘導犯罪的嫌疑。
他分析,甘海龍曾支付1萬元定金,這筆錢不可能是線人自掏腰包!熬人與警方之間必然存在利益關系,有些人,甚至有可能成為‘職業(yè)線人’而謀取可觀的經(jīng)濟收入。如果線人花了定金而案子沒破,他就拿不到獎金,線人不可能在金錢上冒這樣的風險。因此,更可能是由警方出資。”
“假如誘使別人獵殺大熊貓是‘線人’的自我作為,其行為必須受到法律懲處。如果這是線人與經(jīng)營他的人合作的,那么應該追究誰的責任,我想大家很清楚。”他說。
胡洪強的辯護律師賀亮指出,榮昌警方在案發(fā)后,曾經(jīng)帶著李啟均一起,到寶興現(xiàn)場調查取證,追查了槍支的來源、勘察了殺害大熊貓的現(xiàn)場,但在判決時,并沒有判處二人“殺害珍稀野生動物罪”。
據(jù)調查,榮昌公安局向當?shù)胤ㄔ撼鼍吡艘环荨瓣P于移送‘李啟均獵殺大熊貓一案’的情況說明”!罢f明”上稱:“根據(jù)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管轄規(guī)定,我局預將李啟均獵殺大熊貓一案移送案發(fā)地:四川雅安市寶興縣林業(yè)公安機關處理,目前此案正在移送之中。”然而,截至記者發(fā)稿時止,寶興縣公安局、寶興縣林業(yè)局林業(yè)公安科都沒有收到這份“移送”文件。
孫仕群的案件也與此相似,“販賣運輸”大熊貓皮的孫仕群被判刑10年,而獵殺熊貓的王云國卻安然無恙,沒有受到任何處罰。
“為什么只判販賣運輸而不判獵殺?”律師馬禮芳質疑,“因為按照屬地原則,獵殺案應移交到發(fā)生地寶興,那么,寶興縣公安機關就可能要求把甘海龍抓捕;因此,不移交的原因,可能是為了保護線人,也可能是為了保護他們自己!
12月14日,榮昌縣林業(yè)局副局長、森林警察大隊原大隊長唐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對使用線人一事毫不避諱。他告訴記者,警方的線人多半曾有犯罪前科,因為只有這樣的人才更容易“進入角色”,獲取必要的情報。但他補充說,“甘海龍這個線人是榮昌縣公安局經(jīng)營的,對他的行為,我們并不清楚,也沒辦法評論”。
重慶市林業(yè)局林業(yè)公安局局長李名列則告訴記者,榮昌縣從上世紀90年代之后破獲的所有與大熊貓有關的案件,就是“你們知道的這幾起”。
崔學振推測,榮昌警方可能是在“立功、受獎”的利益驅動下,不惜使用線人,甚至默許、授意線人違規(guī)操作。上世紀80年代,寶興縣有關部門,就曾因連續(xù)破獲獵殺大熊貓案,獲得國家林業(yè)局和公安部頒發(fā)的一等功。
甘海龍的行為到底是個人行為還是警方默許或授意?沒有人比榮昌縣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大隊長何勇更清楚,但他以“縣公安局政治處不同意”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日前,國家林業(yè)局已成立工作組,前往川渝兩地督辦此案。相信真相不久便會大白天下。 (記者 周欣宇 馮永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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