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某網(wǎng)站上出現(xiàn)了轉讓奧運門票的信息,一位收到確認函的市民竟然以5倍、8倍甚至更高的價格轉讓奧運門票。
昨天,本報讀者馬先生在某網(wǎng)站上發(fā)現(xiàn)了這樣一則信息:“3000元,轉讓奧運門票!瘪R先生很納悶,除了奧運會開閉幕式的門票,最貴的奧運賽事門票也不會超過1000元,怎么這一張就要3000元呢?
記者從馬先生提供的網(wǎng)站看到,發(fā)帖人張小姐所轉讓的奧運門票一共23張,包括田徑、足球等多個項目,其中不乏熱門項目的決賽場次,但未標明每場比賽的價格。
昨天下午,記者與發(fā)帖人張小姐取得聯(lián)系,對方表示,自己和家人一起抽中了23張奧運門票,自己保留了感興趣的比賽門票后,其余的想全部出售。“我的信息剛剛掛上網(wǎng),就有人以5倍的價錢買走了兩張籃球決賽的門票,當時我預定的基本上都是決賽的場次,所以特別好賣!睆埿〗闩d奮地說。
隨后,記者詢問購買男子4×100米接力決賽的價格時,張小姐表示,她所擁有的門票票面價格為400元,而她出售的價格是原票價的5倍,即2000元。張小姐說,不同比賽的價格還不一樣,有的熱門比賽的票價可以喊到原票價的8倍。張小姐表示,記者所選擇的門票已經(jīng)有人出價,不能還價,希望欲購從速。
根據(jù)2006年3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偽造、變造、倒賣體育比賽入場券或其他有價票證的,將被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記者提醒公眾,應依法轉讓奧運門票。
作者:葉曉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