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電集團原紀委書記的母親過世,行賄者竟千里迢迢趕赴山西在其母親的葬禮上奉上禮金2.7萬。為出國的女兒買人壽保險、新房購置家具、母親過世等等這些居然都能成為貪官斂財?shù)氖侄!昨日上午,廣東省粵電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田燕軍因受賄人民幣42680元、港幣98000元、美金37284元一審獲刑四年。
紀委書記管不住自己
據(jù)悉,案發(fā)前田燕軍同時兼任粵電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三大要職,其地位僅次于粵電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以及集團總經(jīng)理,被集團內(nèi)部稱為“第三把手”。
2006年2月,粵電集團旗下的全資子公司廣東省電力工業(yè)燃料公司(以下簡稱“燃料公司”)總經(jīng)理劉桂忠因涉嫌經(jīng)濟問題被立案調(diào)查,劉隨后供出曾為人事升遷問題向田燕軍行賄1萬美金,田的腐敗問題由此浮出水面。
去年底,田被公訴到廣州市中院。
母親葬禮收到行賄款
廣州中院審理此案后查明,2000年至2005年間,田燕軍利用職務(wù)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其下屬劉桂忠以及煤炭供應(yīng)商張練達、廣東新華能電力設(shè)備安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學軍分別賄送的財物共計人民幣42680元、港幣98000元、美金37284元。
據(jù)悉,張、胡二人的送錢手法頗有“技巧”和“人情味”,或是選擇在田燕軍買新房時送上價值數(shù)萬元的高檔音響和電視機,或是尋找機會給田在國外讀書的女兒送上高額保險費。而田燕軍的母親在山西過世時,張、胡二人更是專程趕赴山西,在葬禮上分別送上現(xiàn)金人民幣7000元和2萬元。
“女兒出國留學費”是借款
在所有指控中,法院唯一沒有認定的是“2003年,田的女兒赴英國留學,出國手續(xù)由胡學軍一手包辦并為其支付學費共計3.3萬余英鎊”。該案庭審時,田燕軍曾說過女兒出國的學費只是由胡學軍“暫時墊付”,之后,田燕軍多次表示要還錢,但胡學軍每次都以“不急”、“以后再說”推脫遲遲不去拿錢。直到2006年2月,劉桂忠“出事”后,田燕軍向胡學軍大叫:“你想害死我。 焙鷮W軍才把錢拿回來。
法院審理后認為,田沒有將此3.3萬英鎊占為己有的主觀故意,該3.3萬英鎊不屬受賄贓款。
自首退贓依法輕判
由于田燕軍犯罪后主動向司法機關(guān)投案并如實交代全部犯罪事實,屬于自首,且已全部退繳其受賄所得,法院遂對其減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十萬元。
田燕軍向法院退繳的贓款229791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并追繳田燕軍退還給胡學軍的受賄所得222120元,上繳國庫(由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執(zhí)行)。
宣判完畢后,法官問田燕軍:“要不要上訴?”田燕軍說:“我再考慮下!(余亞蓮 黃麗 鄧月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