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捐獻200毫升的血,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抽走了300毫升。這豈不是變成了強行抽血!”從四川到昆明打工的周澤兵認為,自己獻愛心卻遭受“非禮”,于是將昆明血液中心告上法庭,索賠1萬元精神撫慰金。昨天(28日)獲悉,五華區(qū)法院黑林鋪法庭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獻血被多抽走100毫升?
“我到昆明已經(jīng)10多年了,現(xiàn)在一家皮鞋廠打零工!苯衲24歲的周澤兵,是四川省資中縣人,因為家里經(jīng)濟條件不好,初中還沒畢業(yè)的他,就跟著叔叔外出打工,來到了昆明。
周澤兵個子不高,有些偏瘦,說話軟聲細語,然而他卻從2000年起就一直堅持無償獻血。“我是看到了宣傳才萌發(fā)獻血的念頭,這可是救人的事,而且獻血對身體并沒有什么影響,應(yīng)該多做好事!”如今周澤兵共獻了5次血,“我已經(jīng)為昆明獻了1000多毫升血!”提起這些,周澤兵有點自豪,“昆明本來就是一個缺血城市,動不動就鬧血荒,我在昆明生活,應(yīng)該為昆明貢獻自己的一份力!
今年5月17日,周澤兵再次來到位于昆明百貨大樓附近的無償獻血點,“這天下著大雨,人很少,我匆匆忙忙填了表,獻完血就跑回家了”。然而,事后當他翻出《無償獻血證》時,發(fā)現(xiàn)《無償獻血證》上記錄的采血量竟是300毫升,“我在‘獻血登記表’上填的明明只是獻200毫升血,為什么最后竟抽了我300毫升,當時我覺得自己受了騙!
告狀索萬元精神撫慰金
5月20日,周澤兵再次來到昆明百貨大樓附近的這個無償獻血點,查詢自己到底被抽了多少血,“當時我在無償獻血車上查詢電腦記錄都是300毫升,第二天我又到另一輛無償獻血車上去查,電腦顯示的還是300毫升。我問醫(yī)生電腦會不會出錯,醫(yī)生答復(fù)電腦百分之百不會出錯”。
之后,周澤兵找到了昆明血液中心,“可血液中心竟說實際只抽了200毫升,《無償獻血證》上記錄的300毫升是筆誤,純屬工作失誤,要我拿《無償獻血證》給他們改回200毫升,這明顯是在推脫責任!”
周澤兵無法接受血液中心的說法,要求血液中心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我只是希望他們做錯了事能勇于承認,讓媒體關(guān)注這事,讓獻血活動能更透明,但他們拒絕了,我只好找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敝軡杀脑V訟請求共有兩項:要求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撫慰金1萬元;承擔案件的訴訟費用。
血液中心:有血為證沒多抽
“這真的就是個筆誤!”昆明血液中心血源管理科李科長介紹,當天周澤兵確實只獻了200毫升血,采血車的工作人員也只采了200毫升,可因為獻300毫升血的人很多,所以辦《無償獻血證》的工作人員錯蓋成300毫升的條章,“不管怎么說這確實是我們工作失誤,我們已對辦證人員進行了處罰”。
“現(xiàn)在他獻的血還放著,我們都不敢用,大家都可以來看,我們該做的都已經(jīng)做了!”對于周澤兵的起訴,李科長有些無奈,“當我們接到周澤兵的投訴,經(jīng)調(diào)查后向他進行了解釋,并向他道歉,甚至拿出他獻的血給他看,就是200毫升!可他不相信,我們好話說盡,可他就是不依不饒,非要我們在媒體上公開道歉,后來又要求我們給他補償。我們這是公益事業(yè),并沒有這樣的先例,也沒有這項經(jīng)費,所以我們無法答應(yīng)他。于是他就開始到處反映、到處去告,他真是有些得理不饒人!”
可為什么周澤兵在獻血車的電腦上,會看到獻血300毫升的記錄?李科長解釋,因為獻300毫升血的情況很多,所以在采血車電腦的登錄界面上,都默認為300毫升,如果獻血量與默認值不一樣時再進行更改,周澤兵看到的是登錄界面,并非查詢界面,“他來到中心,我們拿他的《無償獻血證》,通過電腦掃描條碼進入查詢界面,可以明明白白看到他的獻血量就是200毫升!”
律師:多抽血不合法
為周澤兵打這起官司的是云南劉胡樂律師事務(wù)所左建文律師!斑@是一起公益官司,案件非常典型”,基于周澤兵的實際情況,左律師決定免費為他打這起官司。
左律師提出:我國實行的是無償獻血,如果獻血者不愿意是不能強迫的,對于是否愿意獻血、愿意獻多少血?都由獻血者自己決定。周澤兵的目的是自愿獻200毫升血,那么采血站就只能按照他的意愿采200毫升血,如果多采就是侵權(quán)。如果血液中心多采100毫升血的事實成立,那么多采的這100毫升血就是不合法采集,血液中心就違背了獻血者本人的意愿,違反了《獻血法》關(guān)于獻血自愿的規(guī)定,侵害了周澤兵的生命健康權(quán)。
然而血液不能作為商品來進行處理,所以對多抽走的100毫升血是無法計價的,生命健康權(quán)屬于人身權(quán)的一部分,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人身權(quán)受到侵害可以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段瞾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