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著桑車四處尋找“獵物”,利用前車變道,頻繁制造碰擦事故騙取保費。近日,虹口警方成功抓獲了2名以“碰瓷”手法頻頻制造交通事故騙取保費的犯罪嫌疑人。目前,兩人已交代一年內作案300多起,涉案金額高達30萬元。據悉,這是本市警方偵破的汽車保險詐騙案中騙保頻率最高、金額最大的一起。
記者采訪中獲悉,“碰瓷”做為一種新型的侵財犯罪手段日益多發(fā),已經成為都市駕車人的心腹大患。
出事故受害者又是老面孔
4月19日,虹口交警支隊事故審理科民警楊奇源接到報警,在周家嘴路靠近高楊路附近,兩車發(fā)生輕微追尾事故。楊奇源迅速趕到現場,原來是一輛車牌為蘇DJK387的黑色桑車被另一輛轎車追尾,對方負主要責任。
楊奇源快速處理了事故,隨后準備給桑車司機開出事故責任書。就在司機拿出駕照的時候,“袁鳴曉”這個名字引起了楊奇源的警覺,名字很熟,臉也是張老面孔。再仔細一回憶,原來就在半個月前,同一輛車,同一名司機在附近也曾發(fā)生過追尾事故,同樣是對方負主要責任。究竟是巧合?是技術不過關?還是另有玄機?
一搜索一年被“撞”300次
回到虹口交警支隊后,楊奇源立即把有關情況向分局領導進行了匯報,隨后調取了這輛桑車的所有交通事故記錄。一搜索不要緊,搜索出來的結果讓民警吃了一驚。自去年2月份至今,該車共發(fā)生事故170多起,駕駛該車的司機除了袁鳴曉之外,還有一名叫吳苛青的男子。接著對楊奇源又調出了吳苛青的事故記錄,這時另一輛車牌為蘇DJK820的桑車跟著也浮出了水面,這兩車一年內居然也有170多起交通事故的記錄。
從2006年1月至今,兩名男子駕駛著兩輛桑車頻頻在全市各區(qū)發(fā)生交通事故,一年內共發(fā)生300多起交通事故,一月少則五六次,多則一天兩次,且95%以上都是對方負主要責任。警方據此判斷,這很可能是一起專門利用機動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進行保險詐騙的犯罪案件。
賺差價備著七八個大光燈
虹口警方隨即依法傳喚袁鳴曉和吳苛青進行調查。在證據面前,吳苛青交代了制造交通事故進行詐騙的犯罪事實。2006年1月,他和袁鳴曉以每輛2萬多的價格購買了兩輛二手桑車。從去年開始,兩人從制造假事故騙賠中嘗到了甜頭。幾乎每天制造一起車禍,最多的時候,一天內制造兩起事故。有時候賠個幾千元,少的時候幾百元。而這300多起交通事故中還不包括“私了”的,吳苛青承認,有時候對方怕麻煩,偶爾給幾百錢,私下了結。
通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騙賠者可以得到相應的賠償,可畢竟每次車都是真的撞了,出去維修的話,零件費和修理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那他們又怎么能從中賺到錢呢?吳苛青告訴記者,通常制造事故后,他們會到相應的保險公司要求索賠,獲取高額的保險金。事實上,他們只是把車送到路邊一些三無汽修廠,花點小錢進行修理,剩下的保險理賠費就都裝進了自己的錢包,從中賺取差價。在吳苛青的車子后備箱內,備著七八個大光燈,如果撞得不嚴重,兩人索性就自己換個燈泡,接著尋找“獵物”。
但按照有關規(guī)定,事故車必須在二級以上資質的修理廠維修,也只有這樣的修理廠開出的修車費發(fā)票,保險公司才給報銷。吳苛青交代,他以8%的稅金到一些正規(guī)的汽修廠,購買了大量的加蓋了正規(guī)汽修廠的發(fā)票,從而獲取高額利潤。
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虹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尚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嫌疑人:利用對方交通違規(guī)屢騙屢中
昨天下午,記者在虹口區(qū)看守所見到了兩名犯罪嫌疑人。面對記者,犯罪嫌疑人吳苛青稱:“當初這只當是賺錢的手段,從沒想過是詐騙!爆F在他唯一的希望就是不要讓女兒知道這件事情,不想影響到即將結婚的女兒。
記者:為什么會想到用這種手段來騙錢?
吳苛青:一次偶然的機會聽說了“碰瓷”這種騙錢的手段,覺得這樣賺錢還蠻容易的。我本來是出租車司機,他(袁鳴曉)是汽車維修工,會開車,也懂修車。以前車子壞了,也經常會去路邊一些無證修車攤修車,這個差價有地賺。而且我要撫養(yǎng)女兒,我想多賺些錢。
記者:你通常是怎么制造交通事故的?
吳苛青:我只想制造一些小事故,比方說看到前方車子變道了,我就想辦法去制造碰擦。我只想賺個差價,賺個幾百元就可以,不希望把對方的車撞壞或者傷人。
記者:你們這樣騙錢成功率多少?
吳苛青:幾乎是百發(fā)百中,我們一般都是挑別人的茬,比方說利用隨便變道,闖紅燈之類的交通違規(guī)行為,來制造交通事故,所以95%以上都是對方負全責,交警或者保險公司的人來現場查看,都看不出我們有什么問題,賠償金也很快就批下來了。
保險業(yè)內人士驚曝內賊難防:“明知騙保,也只能睜只眼閉只眼”
去年,我國車險保費收入達到1107.87億元,占財產險公司業(yè)務比重為70%,穩(wěn)居財產保險業(yè)第一大險種。但是,各家保險公司在搶占車險市場的同時,確實也一直被各式各樣的車險騙賠行為所困擾。某保險公司車險部負責人告訴記者,因為一些騙取保費的手段比較高明、隱蔽,因此,保險公司常常會買很多“冤枉單”。
上述負責人告訴記者,騙保情況各種各樣,對于保險公司資深的查案專員來講,有些一眼能被識破,但有些因為手段高明或者聯合了修理公司、理賠人員等在內,情況就比較復雜。
按照專業(yè)人士的講法,最簡單、也最沒有技術含量的車險騙保方式,就是依靠在保險公司或修理點有親戚或朋友,利用一次小事故大規(guī)模更換一些老舊的零件,比如汽車只撞了個凹槽,理賠人員因為是朋友關系卻答應車主把發(fā)動機也可以換新的,“這樣的情況最沒技術含量,但是我們卻很難杜絕”。
另外一種情況也在騙保過程中屢次發(fā)生,比如兩車對撞某駕駛員負全責,私了情況下該駕駛員為能在保險公司獲得更高比例的賠償,往往會開著車故意去撞橋墩,然后報案理賠。這種情況下,如果理賠人員不是特別專業(yè)或車主比較高明清理干凈對撞痕跡,一般騙保也能成功。
而保險公司更為頭痛的是修理點或4S店的故意行為,一般來講,保險公司為節(jié)省人力成本,會指定一些修理廠或4S店的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定損,但如果一些修理點或4S店比較黑心,往往會在車主要求下故意換掉一些根本沒有損壞的零件,以增加自己的生意機會。更有甚者,記者了解到,一些口碑不太好的4S店還會故意弄壞一些零件,強制修理。“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很多時候也只能睜只眼閉只眼,除非他們實在做法太過分”。
上述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保險公司的一部分車險保單要依靠4S店銷售出去,即使發(fā)現一些“貓膩”行為,有時也不敢直接制止,怕影響到保單銷售。
專業(yè)的騙保人員則更為猖狂,據透露,一般的做法是,購買一輛舊車,然后同時向幾個公司購買車險,然后毫不心疼地到處撞,撞完聯合修理點“合作”,由修理點虛報一個修理費用給保險公司,最后分成,通過騙保牟利,更有甚者,甚至出現修理點偽造撞車場面“賊喊捉賊”的情況,通過虛擬銷售大量的汽配零件達到非法牟利目的。
對策•困局
“黑名單”聯網制VS公司業(yè)務保密
記者也就此采訪了多位保險行業(yè)專家,專家普遍認為,目前社會上的騙保案呈現出越來越復雜、取證越來越困難的趨勢,騙保者鉆保險公司空子的局面也越來越多。據太平洋保險公司一負責人解釋,每次出險的時候,保險公司的人并不在現場,很難判斷人家是不是在騙保,所以給社會上那些心術不正的人創(chuàng)造了可乘之機。正如吳苛青所言,他們利用的正是很多保險公司在處理日常理賠業(yè)務中的某些疏漏。
據了解,目前一些保險公司已經推行聯網的“黑名單”制度,全力預防騙,F象。據一家保險公司的理賠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介紹,現在部分保險公司都實行聯網,一些騙保的客戶已經被報到了保監(jiān)會,列入了黑名單。而列入黑名單的人,即使投保,也會被納入監(jiān)控重點。
而專家認為,從各保險公司內部管理上看,基于種種考慮,部分公司并沒有很好地利用車險數據庫這個信息平臺。這主要涉及客戶資料的保密、定損工時的差別、在人情關系影響下的不規(guī)范理賠甚至個別條款的細節(jié)等等問題。一旦被發(fā)布在信息平臺上為其他各家保險公司所知,不僅自己的優(yōu)勢可能保不住,更可能會把自己的劣勢公之于眾,這些都是部分保險公司極不愿見到的。但最終的結果只能是給某些騙保者“今年騙這家,明年換一家”留下了機會。因此專家建議提升保險公司的內部管理,利用好車險數據庫這個信息平臺,給騙保人有力回擊。(顧金華、陳敏華、馬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