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6日晚上8時許,洛陽市警方接到報警稱在高新區(qū)新店鎮(zhèn)的一處農(nóng)院里發(fā)現(xiàn)一具被燒焦的女尸。經(jīng)警方縝密偵查,認(rèn)定死者系房主楊成相妻子的外甥女、年僅13歲的中學(xué)生張夢飛,后房主楊成相被列為重點嫌疑對象。
畫面
楊成相,男,1963年5月27日出生,漢族,初中肄業(yè),農(nóng)民,洛陽市高新區(qū)新店鎮(zhèn)黃窯村人。2006年6月22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他被洛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逮捕;2006年11月7日被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死刑。
案情回放
2006年4月6日傍晚,在外干完活的楊成相酒后回到家中,與寄住在自己家中的13歲的中學(xué)生張夢飛發(fā)生口角,楊成相對其訓(xùn)斥并將其摔倒在里屋地上,遭張夢飛頂嘴后,楊成相惱羞成怒,揪住張夢飛的頭發(fā)將其頭往墻上撞,張夢飛被撞昏后倒地。而后,楊成相從廚房拿來一把菜刀,砍在張夢飛頸部、腹部,欲肢解尸體。因張夢飛尸體流血不止,楊成相將尸體抱到院子里的灶臺上,尸體從灶臺上掉下來。楊成相遂用火柴點燃張夢飛身上衣服,又從南邊墻根抱來木棍,架在尸體上焚燒。然后又將殺人現(xiàn)場帶有血跡的菜刀、舊電視機、床單、被子放到火堆里燒毀,用水將里屋現(xiàn)場的血跡進行清理后帶上500元錢從后門匆忙逃跑。
2006年6月21日,潛逃在外的楊成相在杭州被警方抓獲。經(jīng)法醫(yī)鑒定:被害人張夢飛生前頸部遭銳器切割后失血性休克死亡,張夢飛系死后被焚尸。
臨刑會見
提起死去的外甥女,楊成相的淚水奪眶而出。楊成相說,三年前,妻子提議讓夢飛來他們家寄養(yǎng)上學(xué),她說妹妹在西安做生意,女兒去她那兒上學(xué)不方便,而且那兒學(xué)費很貴,所以提議讓張夢飛在他們這兒上學(xué),他們也可以照顧張夢飛的一日三餐。就這樣夢飛住進了楊家,那么作為姨夫的楊成相又是怎么對待這個外甥女的呢?
“兩年多來,待俺這個外甥女比待自己親閨女還好,畢竟不是自己親生的閨女,如果處理不好的話我妻子就不愿意。而且我也很喜歡有個女孩子,我們有兩個男孩,就想要個閨女,所以說平時就把她當(dāng)親閨女一樣看待,就像人家說的那樣‘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
剛滿10歲的小夢飛來到楊家后,很快適應(yīng)并和楊成相的兩個兒子相處得很好。楊成相說他平時很忙,很少與夢飛溝通,只是有時在一起吃飯,才跟夢飛聊上幾句。在楊成相眼中,小夢飛長得很招人喜歡,是個挺可愛的小女孩。雖然楊成相對夢飛寄養(yǎng)在自己家里沒有意見,但一個孩子的日常開支畢竟是一筆不小的數(shù)字,楊成相會介意這些嗎?
“夢飛的爸爸媽媽說讓閨女跟著我們,讓我們費心了。我就說這無非就是多雙筷子、多個碗、多添碗水的事,有吃不完的糧食,小孩子又能吃多少呢。而且夢飛的爸爸媽媽也會給我們家錢,畢竟常年在這兒生活。但都是我妻子管著,我不管這些,平常夢飛要是沒花錢,我就拿我家的錢給她花!
回憶起與小夢飛相處的日子,楊成相的臉上始終帶著笑容。楊成相說,他們家的事,一般都由他說了算,包括夢飛在內(nèi)從來沒有人敢跟他頂嘴。
“在家里都是我說了算,如果妻子不同意我的意見,我就要強制執(zhí)行了。家里人沒有誰敢跟我頂嘴,我妻子不敢跟我頂,我的兩個兒子更不敢給我頂嘴,張夢飛來家里兩年多也沒有跟我頂過嘴。”
楊成相認(rèn)為自己的脾氣并不好,但他說自己是個講理的人,并不是一個動不動就發(fā)火的人。
與同村人相比,楊成相的日子過得還算不錯,除了忙完地里的農(nóng)活以外,閑暇之余,楊成相有時會出去幫別人蓋房子,收糧食,做點雜活來增加收入,就在案發(fā)前不久,他還貸款買了臺收割機。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對生活充滿希望的人,一個口口聲聲說將夢飛視為親生女兒的中年男子,卻將自己的黑手伸向了這個不諳世事的孩子,那么,案發(fā)當(dāng)天究竟發(fā)生了什么事?
據(jù)楊成相回憶,那天他去鄰村刷涂料,午飯的時候,主人擺上了一桌酒菜。楊成相說他喝了不少酒,可以說是他喝酒最多的一次。喝完酒后的他醉醺醺地回到家中,不知為什么與妻子發(fā)生了口角,并且揚言要打妻子李潤香,李潤香嚇得跑到鄰居家。過了一會兒,李潤香突然想起,家里的爐子還沒有封,丈夫一個人在家,況且他還喝成那樣,會不會出什么事?于是,放心不下的她喚來夢飛,讓她回去看看。匆匆趕回家中的小夢飛看到姨夫醉酒的樣子,便忍不住說了他幾句,不想?yún)s激怒了楊成相。然而誰也不會想到,夢飛這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
“以前喝了酒我就躺下睡了,也沒有發(fā)過什么酒瘋!睏畛上嘧约阂蚕氩幻靼,究竟是什么原因,讓他如此惱怒。但他逃出去以后,走在路上就后悔莫及,恨自己怎么能做出這事。
懷著恐懼、內(nèi)疚的心理,楊成相東躲西藏,惶惶不可終日。其間,他還偷偷潛回家兩次。2006年6月21日,出逃兩個半月的楊成相在杭州被警方抓獲。同年6月29日,楊成相的妻子李潤香、兒子楊小旦,因涉嫌包庇罪被警方抓捕。
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就這樣毀滅在自己的手中,一個美麗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慘死在自己的刀下,回憶往事,楊成相悔恨不已。但這一切,只能怪他自己。
2006年8月29日,洛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楊成相提起公訴。在法院一審開庭時,楊成相見到了小夢飛的父母。
“看見他們的時候我沒敢抬頭,我對不起他們。你想孩子這么大一點兒,正接受教育的時候,人家放心才交給我們帶的呀。我自己都無法原諒我自己,我怎么糊涂地做出這事啊……”
楊成相一審被依法判處死刑,而他的妻子李潤香和兒子楊小旦,也分別以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原本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就這樣支離破碎。那么,造成這一切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呢?難道真的是酒后一時沖動嗎?時至今日,楊成相悔恨的淚水也無法洗清他所犯下的罪行,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yán)懲。(孫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