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肇慶四月十六日電 題:凋零的青春
——廣東端州摧毀一青少年搶劫團伙
作者 黃耀輝 端警偉
一個由八人組成的搶劫犯罪團伙,年齡最大的不過十七歲,最小的也只有十四歲多,卻因搶劫犯罪走進了警方的視線。
據廣東端州區(qū)警方今天介紹,春節(jié)剛過,白沙派出所接報稱,轄區(qū)內一名少年在上網吧時被人搶光壓歲錢,并被人用刀劃傷手臂。
這是該轄區(qū)短時間內發(fā)生的第三起少年被搶案,警方決定并案偵察,并成立專案小組。
根據案發(fā)在晚上的特點,警方二十四小時巡邏伏擊,并對受害人家屬逐個走訪。
四月九日,一個叫“明仔”(化名)的少年在放學途中,又被一伙社會青年搶走十幾元人民幣錢。明仔還提供,看見這伙人進了當地的一個網吧。警方隨即對該網吧進行排查,并查出一個叫“阿成”(化名,男,十七歲)的少年有重大的嫌疑。
四月十一日凌晨,當“阿成”再次來到這個網吧時,被埋伏在周圍的警方擒獲,并當場從其身上搜出水果刀一把。
“阿成”交代了自己參與搶劫的違法犯罪事實,并供出其他七名同伙正藏身在城區(qū)的幾個網吧通宵上網,很快七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網。
經審查,八名犯罪嫌疑人對自己參與十余宗搶劫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八名犯罪嫌疑人稱,搶來的錢都用在外面吃飯和上網。年紀十四歲多的“阿進”(化名)稱,父母經常吵架,自己沒心思讀書,初中沒畢業(yè)就輟學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有關規(guī)定:已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