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職業(yè)“打假人”楊連弟起訴“黃金搭檔”雙倍索賠一案,以庭外和解的方式結案。
此案源于“黃金搭檔”那句家喻戶曉的廣告詞:“黃金搭檔送長輩,腰好、腿好、身體好!
楊連弟稱,2005年初,他花110元購買了“黃金搭檔中老年型”產品。隨后,以該廣告篡改了審批內容為由,楊連弟開始舉報。去年5月,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發(fā)出通知稱,“黃金搭檔”的廣告內容多處被篡改,并撤銷了與此相關的12個廣告批準文號。去年8月,楊連弟再次將“黃金搭檔”告到法院。
3月22日,宣武法院庭審此案。法庭上,雙方唇槍舌劍,堅稱“自己的主張沒有錯誤”。但就在庭審后的第二天,楊連弟突然來到宣武法院申請撤訴,稱“雙方已經庭外和解”。
昨天,楊連弟稱,“具體和解內容,我不便外傳。這是協(xié)議的一部分!薄按蚬偎静皇悄康,而是實現(xiàn)目的的手段,現(xiàn)在我已經達到了目的”。面對追問,楊連弟始終拒絕說出自己的目的,只表示“黃金搭檔”已經付出代價。
“黃金搭檔”廠家法務人員劉先生表示,“和解,不代表產品或廣告語有問題!睋(jù)他介紹,是楊的代理人在開庭后主動提議和解。因打官司消耗了太多人力、物力,他們就同意了。對于具體的和解內容,劉先生稱“不能透露”。(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