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審到六審,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的物權法草案,創(chuàng)造了全國人大立法史上的新紀錄。物權法既涉及國家的基本經(jīng)濟制度,也關系千家萬戶的具體利益。制定物權法,勢必要協(xié)調各方意見、兼顧各方利益,難度之大,可想而知。
歷時四個年頭,經(jīng)過六次審議,從激烈爭論到凝聚共識,物權法草案的許多重大問題已基本得到解決,日趨成熟,有望在適當時候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
常委會組成人員充分討論、向社會全文公布征求意見、就重大問題多次舉行座談會、就專業(yè)性強的問題召開立法論證會……物權法的制定過程,就是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動寫照。
重視吸納各方意見
物權法的起草工作始于20世紀90年代初。2002年12月,物權法草案作為民法草案的一編,與其他部分一起提請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初次審議。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制定物權法的工作,將物權法草案排在整個民法立法進程中最優(yōu)先的位置,先后進行了二審、三審、四審、五審和六審。
“應該廣泛聽取專家和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建議更廣泛地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組織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討論”“需要更多相關的法律人士參與”……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審議物權法草案之際,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如何修改、完善這部法律草案提出了明確意見。
2005年7月10日,根據(jù)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的決定,物權法草案向社會全文公布征求意見。從機關單位到普通百姓,從公司企業(yè)到法律專家,在40天的時間里,社會各界為進一步完善物權法草案積極建言獻策,共提出意見11543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先后多次召開座談會,認真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2005年9月,吳邦國委員長主持召開座談會,就物權法草案幾個重要問題,聽取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和有關方面的意見。
今年1月,受吳邦國委員長的委托,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盛華仁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中央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和法學、經(jīng)濟學專家對物權法草案幾個重要問題的意見。9月,王兆國、盛華仁副委員長再次受吳邦國委員長的委托,召開座談會,進一步聽取中央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對物權法草案幾個重要問題的意見。
針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關部門在全國十多個省份進行調研,并就立法中一些專業(yè)性較強的問題,專門召開了立法論證會。
從一審稿到六審稿,物權法草案在充分吸納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意見和其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不斷修改、完善,日趨成熟。
回溯物權法草案的審議、修改過程,可以說,堅持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盡可能協(xié)調各方意見、兼顧各方利益,正是制定物權法過程中的鮮明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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