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7日電 據重慶晨報、重慶晚報綜合報道,歷時一年多,在全國范圍內引起廣泛關注的女教師狀告校長發(fā)短信性騷擾一案,昨日在重慶市一中院塵埃落定,女教師敗訴。法院二審審結認為女教師和校長之間互發(fā)了短信,是互動行為。
年輕漂亮的女教師文靜(化名),曾任職于巴南區(qū)南湖小學,在去年7月份,文靜到巴南區(qū)教委反映校長胡某對其進行了性騷擾。同年8月,文靜將其手機里保存的校長發(fā)給她的19條“騷擾”短信公之于眾,并于8月8日,正式向巴南區(qū)法院起訴校長。胡校長也向法院提出調查取證申請,法院向聯通公司調取了同年6月份文靜向胡某發(fā)送的短信80余條。胡校長以這80條短信來對抗文靜的訴訟請求。
同年11月18日,巴南區(qū)法院不公開審理了此案。今年2月7日,巴南法院宣判,駁回了文靜的訴訟請求。得到一審判決結果后,文靜又上訴至重慶市一中院。日前,重慶市一中院對該案的二審進行了不公開宣判,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求,維持一審判決。
就在此案看似塵埃落定之時,性騷擾的立法空白、證據收集和現狀等話題凸現。
話題一:立法存在空白點
昨日,重慶市一中院的判決書對性騷擾進行了界定:“本院認為,性騷擾是一種以侵犯他人人格尊嚴權為特征的民事侵權行為,它以不受歡迎的與性有關的語言、信息、行為、環(huán)境等方式侵犯他人的人格權!
對此,江都律師事務所主任聶靜律師稱,她開庭前查閱了大量法律資料,卻發(fā)現國內沒有哪一部法律對性騷擾有明確的定義,婦女權益保障法也只籠統(tǒng)地規(guī)定禁止性騷擾。何為性騷擾?騷擾到什么程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性騷擾成立后應該負擔何種法律責任……這一系列的問題,目前中國的法律都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她表示,應盡快立法,既可保護職場女性,也可保護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判決書上稱:“騷擾者在主觀上是忽視女性尊嚴的存在,違背對方的意愿,侵犯了對方的生活安寧,引起對方的不快和反感,侵犯了對方保持自己與性有關的精神狀態(tài)愉悅的權利。”也正是從這一點出發(fā),法院認為胡校長與文靜的發(fā)送短信息是雙向的、互動的,文靜的短信內容表明她對此并未反感和拒絕,而最終判決胡校長性騷擾不成立。
話題二:證據收集是難題
該案原告昨日獲悉判決結果后,表示將把官司打到底!白C據問題阻擋了我們維權的道路!彼拇砣伺砹致蓭熣f。當初,文靜把保存在手機里的19條短信息作為證據提交后,對方就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并從通訊公司調取了文靜發(fā)給校長的80條短信息。昨日,被告說,他很慶幸這80條短信息“挽救”了他,讓他避免“背黑鍋”。彭林律師說,目前調取的證據不完整,沒有形成時間和內容上的一一對應,無法說明問題,這也是他們吃虧的原因之一。
對此,西南政法大學民法專家、侯國躍博士說,性騷擾類案件往往發(fā)生在男女當事人之間,通過語言、短信息、聊天記錄和電子郵件等方式體現,比較隱秘。所以,此類案件的證據收集和固定是難題。他建議當事人能保持證據意識,通過尋找證人、公證等方式固定證據,以便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話題三:起訴騷擾難獲勝
文靜通過代理人表示,她不會放棄,也不會因此受到影響。她說,她是在為所有的職場女性打官司,這已經超越了案子本身。而被告校長表示,這場官司已經改變了他的生活:“從那以后,我再也沒發(fā)過一條短信息,別人發(fā)來的也不看!彼f,如果不是妻子和女兒一直信任并支持他,他很可能堅持不下去。
得知判決結果后,他說自己無論如何高興不起來,因為“這場官司沒有贏家”。目前,他已經被調往另一所小學當校長,想過寧靜的生活。胡校長稱,他不恨小雯,只怪自己開玩笑惹禍上身。他希望大家引以為戒,千萬不要誤入短信的“溫柔陷阱”。
侯國躍博士稱,目前國內起訴性騷擾的案子也不少,但勝訴的并不多,這與立法空白、證據收集等因素有關。他提醒職場中人,避免在工作場合使用敏感語言,開玩笑要把握好度。(易守華 楊野 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