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福建省電力公司獲悉,目前福州和廈門2座中型公用電動汽車充電站的建設方案設計已完成,即將開展土建工程建設,同時還在全省九地市選定了共計300個交流充電樁的站址。據(jù)了解,300個交流充電樁將選擇在全省九地市的37個城區(qū)供電營業(yè)廳停車場、34個大型公共停車場和23個住宅小區(qū)停車場建設。按照工程建設計劃進度,6月底首批10個交流充電樁將完工,所有充電設施將在10月底完成建設并投入運行,在12月底前完成總結驗收。
對于市民關心的電動汽車充電價格及充電時間問題,省電力公司營銷部人士表示,如果按現(xiàn)行電價表中普通商業(yè)電價計算,純電動轎車行駛300公里約20元。
電動汽車的充電方式通常有三種:一是常規(guī)充電,是在蓄電池放電終止后立即充電,大功率充電站充電時間為2-3小時,小型充電樁充電時間為8-10小時;二是快速充電,是以較大電流在15分鐘到30分鐘內對電動汽車進行快充,可完成電池容量的60%;三是通過電池租賃方式直接更換電池,無須充電時間。
目前各電動汽車廠家充電接口尚未統(tǒng)一標準,充電的電池型號及規(guī)格也不一致,可能無法實現(xiàn)充電站對不同品牌及型號的車輛進行充電及電池更換通用性的要求。 記者 吳靜 通訊員 吳東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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