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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香港特區(qū)政府律政司正式向香港東區(qū)裁判法院申請,撤銷龔如心涉嫌偽造及使用假遺囑等三項控罪。這樣,龔如心與公公王廷歆進行了長達8年的“世紀爭產(chǎn)案”終于以龔如心全勝而告結(jié)束。
龔如心現(xiàn)為香港華懋集團主席,其丈夫、億萬富商王德輝1990年被綁架后“人間蒸發(fā)”,生死未卜。1999年9月,法庭準許王德輝父親王廷歆宣布王德輝法律死亡。此后,圍繞王德輝巨額財產(chǎn)歸屬問題,翁媳之間曾展開一場曠日持久的拉鋸式官司。
兩次敗訴
龔如心與公公的訴訟焦點集中在龔如心和王廷歆向法庭呈交的兩份內(nèi)容迥然不同的遺囑中,何者屬于最后遺囑:王德輝曾在1960年立下遺囑,把全部財產(chǎn)平分予父親及妻子。其后,他在1968年因懷疑龔如心有外遇,故另立遺囑,把所有財產(chǎn)留給父親。但龔如心提供給法庭的則是王德輝1990年所立的遺囑,注明把所有財產(chǎn)留給妻子。
在經(jīng)歷了兩次敗訴后,今年7月,龔如心上訴至香港終審法院。9月,終審法院判龔如心勝訴,裁定龔如心可合法繼承王德輝估值近400億港元的遺產(chǎn)。法官指出,終審法院的裁決主要依據(jù)兩個“疑點”:一是龔如心提供遺囑上的簽名是否王德輝簽署難以作出結(jié)論,兩名筆跡專家對他簽名的真?zhèn)胃鞔嬉蓡,不能?gòu)成一致壓倒性結(jié)論;二是原審法官不應把舉證遺囑真?zhèn)蔚呢熑谓挥璞桓嬉环,不應要求龔如心消除遺囑的疑點。
同時,遺囑簽名真?zhèn)闻c立遺囑見證人的證供究竟孰輕孰重,也是裁定的關鍵。終審法官認為,龔如心持有的遺囑上的筆跡并非決定性的,而王德輝當時所立遺囑見證人謝炳炎,清楚表明親眼看見王德輝在遺囑上簽字,其證供應具法律效力。
不過,當時龔如心被控偽造、行使假遺囑、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三項罪名并未獲撤銷,案件原定于明年1月23日在東區(qū)裁判法院初級偵訊。此間法律專家指出,這一案件其實涉及兩個層面,一是民事訴訟,涉及翁媳爭產(chǎn);二是刑事官司,涉及偽造證供。
“閃電”聆訊
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在今年11月批準解封“世紀爭產(chǎn)案”中的關鍵證物,即王德輝在1990年訂立的一式四頁遺囑連信封,讓警方套取指模并進行科學鑒證,確定有關文件上是否有龔如心的手指模。而日前有關指模報告已有結(jié)果,證實遺囑上并沒有任何龔如心的指模痕跡。
該案件12月2日在東區(qū)裁判法院開審時,特區(qū)政府律政司以終審法院5位法官一致裁定王德輝于1990年訂立、把遺產(chǎn)全數(shù)交給龔如心的一式四頁紙遺囑文件,乃王德輝生前最后的遺囑并非偽造,以及遺囑指模檢驗結(jié)果未能支持指控等為理由,決定撤銷龔如心三項刑事罪名。法院裁判官應控方撤罪申請頒令將龔如心當庭釋放。整個聆訊歷時不足10分鐘,而原定于明年1月23日的初級偵訊也下令取消。這意味著這宗由“世紀爭產(chǎn)案”演變出來的刑事官司也告結(jié)束。
據(jù)悉,龔如心將于稍后向法庭取回香港司法史上支付最高額的5500萬港元保釋金。
來源:國際先驅(qū)導報 作者:王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