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5日電 國家防總辦公室發(fā)布了今年的第9號汛情通報。通報指出,今年洪澇災害具有以下五個特點:
一是洪澇災害重于1992年以來的同期平均水平。6月中旬以前,由于我國強對流天氣頻繁,局部短歷時、大強度暴雨頻發(fā),致使部分地區(qū)發(fā)生較為嚴重的山洪、泥石流和滑坡災害。6月中下旬,珠江、閩江發(fā)生了大洪水,其中西江中下游發(fā)生了超10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7月4日以來,淮河干支流普遍漲水,淮河上游發(fā)生較大洪水,支流洪汝河發(fā)生大洪水。洪澇受災面積、受災人口、直接經濟損失等各項指標表明,今年的洪澇災害重于常年。
二是因洪澇災害死亡人數大大低于多年同期平均水平。由于各級政府和防汛指揮部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時動員、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qū),并妥善安置群眾,有效地減少了人員死亡。據初步統(tǒng)計,廣西、廣東、福建、河南、安徽五省區(qū)共轉移安置受洪水威脅群眾156多萬人,在轉移過程中沒有發(fā)生人員傷亡。
三是山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當前因災死亡764人,其中因山洪沖淹死亡463人,占死亡總人數的60.6%,因滑坡、泥石流災害死亡205人,占死亡總人數的26.83%。山洪和泥石流、滑坡災害非常突出。造成大量人員死亡的原因,主要是我國山丘區(qū)分布廣,山丘區(qū)面積約占國土面積的48%,約有5.5億人不同程度地受到山洪和泥石流、滑坡災害的威脅。一些地方干部群眾防災意識淡薄,自救能力弱。有的對防御山洪災害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長期以來,山丘區(qū)不少群眾建房選址不當,房屋建在易受山洪災害威脅區(qū)域,甚至侵占洪水行洪通道,人與水爭地、人與山爭地的現象普遍存在。山洪災害防御手段落后,對重點山洪災害危險點的預測、監(jiān)測力度不夠,偏遠山村缺乏基本的通信和預警手段,信息傳遞不暢等是山洪災害的基本原因。此外,有的地方防御山洪災害的責任制不夠落實,預案可操作性不強等也是造成人員傷亡的重要原因。
四是山丘區(qū)災害損失嚴重,恢復難度大。目前受災較重的省份有廣西、福建、湖南、廣東、江西、四川、重慶、黑龍江、安徽、河南等,上述10省共有620多人死亡,占死亡人數的80%以上。這些省(區(qū))山丘區(qū)局地暴雨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基礎設施毀壞嚴重,而且山丘區(qū)往往經濟欠發(fā)達,災后恢復難度很大,甚至因山洪災害造成返貧。
五是水毀工程嚴重。2005年洪澇災害直接經濟損失476.5億元,其中水利工程損失80.3億元,占17%,中小河流堤防、中小水庫等工程水毀嚴重。由于受災多在山丘區(qū),地方財政困難,災后防洪、水利工程水毀修復任務很重,給防御可能再次發(fā)生的洪水帶來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