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8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消息,今天上午,孟女士因勞動爭議起訴霆邦餐飲公司及馮小剛一案宣判,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判決北京霆邦餐飲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孟女士的工資及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共計9000余元,馮小剛與原告不存在勞動關系,與本案無關。
今年2月6日,在霆邦公司工作的孟女士將霆邦公司、“不見不散”茶餐廳及其股東馮小剛、王珍妮等起訴到法院,表示自己在霆邦公司工作期間,曾多次因給單位采購貨物而墊付費用,霆邦公司不僅拒絕給原告報銷,而且故意不與原告簽訂勞動合同,無故拖欠工資和職務津貼4萬余元,因此向霆邦公司提起訴訟。同時,為查明案件事實,原告還堅持將“不見不散”茶餐廳、股東馮小剛、王珍妮一并告到法院。
據了解,霆邦公司、不見不散餐廳都是獨立的法人單位,不見不散餐廳已于2004年12月15日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2001年3月即到霆邦公司任采購員的孟女士與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直到2003年10月前,雙方對工資問題沒有爭議。此后霆邦公司拖欠原告幾個月的工資,沒有向其解釋不發(fā)工資的原因,也沒有發(fā)出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2004年11月8日,原告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后又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認定,原告與霆邦公司之間具有事實上的勞動關系。霆邦公司不僅要支付原告所拖欠的工資,還要支付所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案件所涉及的其他當事人,則被法院判定與原告不存在勞動關系,王珍妮和馮小剛只是“不見不散”餐廳的股東,不是勞動法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所以原告也不能向他們主張權利。(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