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中華文摘》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面對以下數(shù)字,我認為我們必須重視腐敗危害程度和反腐敗的難度。
“中國擁有億萬富翁1000人,百萬富翁300萬人。與此同時,中國還有近5000萬人沒有解決溫飽”。這是去年許多媒體報道過的,富翁們的合法或非法的財富及“富翁級別”,是按人民幣計算得來的。
《新民周刊》等媒體披露截至2001年底的統(tǒng)計:“近20年來,約4000人出逃國外,外逃資金500億美元!
對比一下,4000外逃人員平均每人帶走1250萬美元。如果將帶出資金算作他們的全部財產,再把這一部分折合成人民幣,這些人“人均”都是億萬富翁。說“跑了4000個億萬富翁”,這不準確;說“相當于跑了4000個億萬富翁”,或者“大部分億萬富翁都跑了”,好像不離譜了——但還是不準確,因為沒被劃為非法“外逃”的肯定是“攜資外出”中的大多數(shù)。這4000人只是“外逃”的一部分,在國內外的收入也決不會人均就這1250萬美元。由此可見:關于中國億萬富翁的統(tǒng)計嚴重失實,大部分億萬富翁未包括在內。僅從“外逃人員”帶走資金數(shù)字看,似乎中國的億萬富翁多在國外;中國的億萬富翁,“合法成就”的少,而“非法升級”的是大多數(shù)。
外逃人員因“外逃”暴露了他們的“成果”和“能量”,而國內沒外逃又“事發(fā)”的,大家伙還不及外逃人員中的一般水平!白畲蟮母瘮》肿印背煽私,其“腐敗成果”為4000多萬人民幣。新近披露的首都公路發(fā)展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畢玉璽,貪污受賄6000多萬元,據說又“破了腐敗新紀錄”,距億萬富翁也差一截子。國內被抓被殺的腐敗分子中,還沒聽說哪位被查出有億萬元的“身價”。難道“能量大”和“量豐收”的大家伙都跑了嗎?斷然不是。
到底跑了的和沒跑的誰是腐敗與經濟犯罪的“主力軍”?究竟是外逃的還是不外逃的能量大?
國內大能量的高官巨貪,“收獲”不及外逃者的“人均水平”,進入億萬富翁級別的聞所未聞,這說明在國內腐敗的風險很低,厲害的腐敗分子被揭露仍屬“小概率事件”,揭露后被徹底清算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
風險概率極小而收益巨豐是腐敗與犯罪分子極大的幸運。在發(fā)展中國家,靠腐敗輕松成為發(fā)達國家中的大富翁,有多幸運呢?僅以外逃者計,給這種幸運一個量化吧:那些人的幸運,至少相當于每人中了20次500萬元的頭彩!社會上夢幻般的千萬分之一的“萬幸”,和他們的幸運相比簡直算得上“不幸”了。他們這樣大幸自然為絕大多數(shù)人的大不幸!
(文/黎明 摘自《中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