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2日電 “《可可西里》涉嫌抄襲紀錄片《我和藏羚羊——可可西里冰河》”的消息日前引起了多方關注,在劉宇軍和陸川各執(zhí)一詞的同時,第三方金馬獎方面卻一直沒有正式發(fā)表自己的看法。據(jù)南京日報報道,前天(1月31日)記者在第二屆內(nèi)地和港臺影評人研討會上遇到了與會的金馬獎秘書長王清華,他向記者表達了金馬獎對這一事件的看法。
王清華:金馬獎等待有關部門認定
王清華告訴記者:劉宇軍的律師邱彰已于一周前在香港找過自己,稱兩部影片的雷同之處超過10%,而根據(jù)版權法的有關規(guī)定,超過10%將會涉嫌抄襲,王清華表明的第一點態(tài)度是:金馬獎是一個被動接受報名的獎項,凡是符合金馬獎報名資格的影片都有權參賽。金馬評委們沒有看過、也不知道劉宇軍《我和藏羚羊——可可西里冰河》這部紀錄片。所以對涉嫌雷同這件事情金馬評委們事前并不知曉。而且東京電影節(jié)此前還給了《可可西里》評審團大獎,給陸川發(fā)了3萬美元的獎金。所以當這部《可可西里》去金馬獎參賽的時候,評委們還是對這部影片充滿了藝術方面的期待。
王清華表明的第二點態(tài)度是:初步看來,《可可西里》和《我和藏羚羊》似乎是存在許多雷同的地方,但是金馬獎并不是調(diào)查單位也不是司法單位,所以關于《可可西里》是否抄襲這一事件的事實論斷上,還有待相關機構的最后調(diào)查確認。
劉宇軍:任何人都不會做得那么像
據(jù)報道,早在《可可西里》拍攝之前,紀錄片《我和藏羚羊》的導演、著名藏地攝影師劉宇軍就找到陸川,并以劇本相同為由,要陸川和影片投資公司哥倫比亞公司付版權費。但是陸川等人并沒有理會。
劉宇軍拍攝的紀錄片《我和藏羚羊》,2002年曾參加了上海國際電視節(jié)。片中記錄了1999年“野牦牛隊”被撤銷前的最后一次巡山。劉宇軍表示,自己曾在青藏高原工作10多年,已是藏羚羊?qū)<,他一眼就能看出兩部影片有許多相似的地方,比如“雪地追蹤盜獵者”、“從車窗發(fā)現(xiàn)河中有盜獵分子”、“隊員脫褲子過河”等。
陸川:“小丑的自我炒作”
在臺灣媒體爆出涉嫌抄襲這一消息之后,記者采訪了陸川。陸川也表達了三點態(tài)度,一是希望劉宇軍到本地來告自己,這樣自己就可以更方便地把自己為拍這部電影積累下來的資料一一展現(xiàn)在法庭上與他對質(zhì)。對于這次劉宇軍選擇在臺灣起訴他,陸川激動地將之斥為“小丑的自我炒作”。陸川表明的第二點態(tài)度是:兩片有相似之處也很正常,同一題材的紀錄片和電影故事片會有不同的拍法,但都會基于一些現(xiàn)實的題材,“如果按劉的說法,二戰(zhàn)奧斯維辛集中營這個題材就只能有一部電影了,出現(xiàn)第二部電影就是抄襲!标懘ǖ谌c態(tài)度是自己只參考過兩部紀錄片,一部是中央電視臺的有關可可西里的紀錄片,一部是四川電視臺彭輝導演的《平衡》,“拍藏羚羊圈子里的人沒人聽說過《我和藏羚羊——可可西里冰河》這部片子以及劉宇軍這個導演,對于聲稱拍了十多年藏羚羊的人來說,這可能嗎?”(董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