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11日電 印度洋地區(qū)發(fā)生地震和海嘯災后,全球各個國家和地區(qū)都積極給予捐款援助。島內民眾也積極捐款,但臺灣當局力圖擠進東盟地震和海嘯災后問題領導人特別會議的圖謀遭受挫折后,仍不死心,意圖借著自己認捐5000萬美元,在世界各國各地區(qū)認捐數(shù)額中排名第八的“優(yōu)勢”,將這次參與國際賑災工作視為打進國際舞臺的難得機會。
今日的新華澳報撰文指出,臺當局意圖“一步到位”,打著“人道救援”的旗號,利用軍機、軍艦運送救災物資,及派出軍隊參與救災的方式,實行政治、“外交”、軍事齊頭并進,以“賑災外交”來促進“政治外交”。
據(jù)報道,該項“軍事賑災外交”計劃,是臺軍方各軍種總部本月7日與“外交部”開會初步部研擬的,將于近日內定案。按初步研擬的計劃,臺空軍已準備了7架C1130軍用運輸機及6組機組人員,在屏東空軍基地待命,相關人員也已被取消了休假。其中6架C1130運輸機隨時待命出發(fā),另1架則作為預備機。所有參與執(zhí)行任務的運輸機均已排妥出發(fā)架次的飛行序列。該運輸機主要將運送食水、糧食、醫(yī)療物品,航程則依民航機飛航的國際航線,大約5、6個小時即可抵達目的地。
在海軍方面,則已安排了8400噸級的“中和”運輸艦待命,航程及航線圖也已規(guī)劃完成。負責搭載陸軍的支持裝備及人員,預定于空軍出動后再出發(fā),估計3天時間內可到達印尼。
在陸軍方面,已準備好了一批各類消毒機機具,及九部“小山貓”小型挖土機,21部發(fā)電機。軍醫(yī)局也配合“行政院”組織的“衛(wèi)生醫(yī)療團隊”,完成了任務編組。
文章說,連臺灣當局自己也知道,臺灣的軍機前往南亞救災,將要飛越各“非邦交國”的領空,這就牽涉到復雜的國際協(xié)商,并非易事;蛟S,這正是臺灣當局要使用軍機載運救災物資的真正意圖,就是:一、借著與“非邦交國”外交部門進行協(xié)商,實現(xiàn)“官方接觸”﹔二、借著使用軍機載運救災物資,實現(xiàn)臺灣軍機“飛出去”的“大突破”﹔三、借著軍方參與救災活動,實現(xiàn)臺灣軍方“參與國際活動”,以彌補臺灣軍方未能參與聯(lián)合國維和部隊的“遺憾”。
但據(jù)了解,也正因為是南亞各受災國雖然都亟待國際社會救援,但卻又堅守“一個中國”原則,必然會予以拒絕,這也是臺灣當局心知肚明之事。
文章指出,臺灣當局是意圖打著“人道救援”的旗號,來掩護軍機、軍艦“飛/走”出臺灣的圖謀,以突破國際公法、國際航空法、國際海洋法的制約。實際上,1944年《芝加哥公約》即《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規(guī)定,一締約方的任何“國家航空器”未經(jīng)特別協(xié)議或其它方式的許可,不得飛越另一締約方的領空或在其領土降落。這里所指的“國家航空器”,是指用于軍事、海關和警察部門的航空器。除“國家航空器”外,其它航空器即為“民用航空器”。按此規(guī)定,臺灣當局的軍用飛機,即使是執(zhí)行“人道救援”的任務,如要飛越《芝加哥航公約》另一締約方的領空或在其領土降落,都必須透過協(xié)商取得該締約方的許可。倘若如此,就將形成該締約方與臺灣當局的“官方接觸”。
文章在最后說,其實,臺灣當局要將救災“愛心”送往災區(qū),大可透過民航機及商船載運的方式,甚至征用民航機或客船來載運物資。既然如此,還是趁早收回既“不可行”又“不可能”的軍機、軍艦運送救災物資的計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