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0日電 據上海青年報報道,“琵琶演奏家章紅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公開抨擊女子十二樂坊演出造假”的新聞一經媒體報道,立刻引起民樂界甚至整個音樂界的廣泛關注。昨天又有媒體爆出女子十二樂坊在7月30日上海大劇院的演出中使用CD伴奏帶“穿幫”事件,又讓本該平息的“造假事件”再度升溫。
北京女子十二樂坊藝術團第一時間給本報傳來了對此事的最后聲明,聲明(部分)如下:
1、為炒作自己而惡意誹謗的,我們在必要時訴諸法律以正視聽。
2、演出“對手型”之說,純屬惡意誹謗,我可以負責地說,除了特定的演出,如:電視臺的組臺演出,演出音響器材達不到樂坊演出需要,導演要求還音的,女子十二樂坊所有的專場演出,完完全全是真實演奏,而且是全身心投入。我們堅持一個信念,就是對藝術負責,對十二樂坊音樂負責,對所有購票觀看演出的觀眾負責。另外,“同時在不同地點演出”更是無稽之談。如果某位副教授出于嫉妒、出于炒作自己,我們可以理解,但絕不能原諒,不能姑息。
3、作為藝術家,更為重要的要有藝德,不要去傷害別人,特別是傷害無辜,我們希望某位副教授把時間精力用在為人師表上,用在如何共同努力使中國民樂在世界演出市場中占有更大的份額。創(chuàng)造更多的外匯,改變文化貿易中的逆差,為國人作出一些實事。
北京女子十二樂坊藝術團于2004年8月19日
章紅艷聲明:我為什么痛恨假奏假唱
早前因指責女子十二樂坊“假奏”被炒得沸沸揚揚的章紅艷,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自己并非針對女子十二樂坊,她想談的只是假彈假唱現象。昨天下午,她發(fā)表聲明,聲明節(jié)選如下:
演出,就它的現實性而言,是一種創(chuàng)作。每一次演出都不可能一樣,都不可能重復。它與錄音放送是完全不同的。我反對以錄音充當現場音樂,反對以對手形、對口形的假奏假唱充當音樂表演。我并認為,這類作法是反藝術的。你想,現場音樂的主要價值是什么,無疑是音樂家的演奏與演唱。而假奏假唱卻給你一個虛構的現場。于是演奏會演唱會隨之變質,變?yōu)椴粋惒活惖摹把輪T到場的錄音欣賞會”。
至于杭州那家媒體在報道中所說的女子十二樂坊“涉嫌作假”,那是他們的語言,不是我的語言!吧嫦印敝,已將事情提到法律層面。他們能承擔起法律責任嗎?這種過度炒作對我、對十二樂坊、對社會都是不負責任的。我認為,關于這個問題的批評和討論至今仍是正常的藝術爭鳴。
(記者閔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