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13日電 據(jù)美國《紐約時報》報道,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高級法院近日判決,舊金山市頒發(fā)的4000多份同性結婚證書“不具有法律效力”,這對于同性戀權利團體無疑是個沉重打擊。
該案件源于加州首席檢察官以及一個基督教保守組織對市政府的起訴,他們引用加州法律“男人和女人之間的婚姻”這一定義,指控舊金山市市長蓋文-紐森今年2月份命令政府職員向同性伴侶頒發(fā)結婚證書超出了自己的法定權限。法庭在判決中宣告原告勝訴。
判決書表示:“該結論與‘三權分立’的經(jīng)典理解相一致,即立法權是制定法律的權利,執(zhí)法權是執(zhí)行法律的權利,司法權是闡釋法律及判定其是否符合憲法精神的權利!
盡管7位法官一致認為紐森越權,但在判定已經(jīng)頒發(fā)的約4000份結婚證書無效方面,他們以5比2的比例產(chǎn)生了分歧。紐森曾辯護說,他有權命令頒發(fā)結婚證書,因為他相信加州禁止同性結婚的法律違背憲法精神。但該案的法官討論的并不是憲法問題。加州高級法院將在另一起訴訟案中判決加州法律是否違憲。但該案的法官表示,如果現(xiàn)行婚姻法被判違憲,“同性伴侶將能夠自由獲取結婚證書,步入合法婚姻。”
同性婚姻的反對者對判決結果大加贊賞,認為是在全加州范圍內維護傳統(tǒng)婚姻形式的一大勝利。對舊金山市市政府進行起訴的基督教組織“聯(lián)合辯護基金會”成員更是對這一結果大加慶祝。該組織的高級律師、5月份出庭辯護的喬丹-勞倫斯表示:“法官們恢復了加州的法治,判決證明,同性‘婚姻’并不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什么時候只要在一個州進行投票表決,同性‘婚姻’總是會輸!
同性戀權利組織預料到判決會對紐森不利,但他們曾經(jīng)希望在更廣泛的憲法問題得到解決之前,法庭不會判決已經(jīng)頒發(fā)的4000份結婚證書無效。一位同性戀權利組織成員艾麗斯-利茲說:“對于舊金山所有恩愛情侶,這是悲哀的一天,但我們知道這件事并沒有結束。未來取決于能否公平對待同性戀家庭!
今年3月11日加州高級法院命令暫停頒發(fā)同性結婚證書。隨后舊金山市和好幾個合法組織對加州進行了起訴,稱只許異性結婚的法律違背了憲法精神。此前馬薩諸塞州有過類似的起訴,而判決結果宣布了同性婚姻的合法性。法庭在判決中強調說,該案的判決與同性婚姻是否符合憲法精神無關,它同樣牽涉了政府三權分立的原則。(天石/苗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