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甘肅網(wǎng)8月2日電 就在與馬進孝合謀炮制“販毒”假案的敗類一個個被送上被告席的時候,就在荊愛國、楊樹喜分獲國家賠償?shù)臅r候,被誘騙、中圈套落入“販毒”陷阱并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的彭清(化名)8月2日將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定命運。
據(jù)蘭州晨報報道,2001年6月,西固區(qū)公安分局緝毒大隊原副大隊長趙明瑞及警察倪興剛與馬進孝(以上三人已審未判)合謀制造一起毒品案件,趙、倪向馬提供一萬元經(jīng)費。馬進孝用此經(jīng)費與他人共同加工假毒品“海洛因”。毒品道具做成后,馬瞄上歌廳坐臺女彭清,誘使彭幫他們運輸。
7月20日,馬進孝電話與趙商定由彭“交貨”的具體時間、地點。
7月21日,按約定,趙、倪和馬進孝三人到臨洮縣某賓館再次密謀后確定,在蘭臨公路65公里處,由彭將毒品交給趙、倪時人贓俱獲。“毒計”定妥后,由馬進孝調(diào)度彭清從蘭州出發(fā),在臨洮某賓館與趙、倪見面。隨后,趙、倪先行一步在路上守候。馬進孝當即電話通知馬宏寶從他家取出裝有假毒品的包,渡過洮河,在沙塄木場附近交給隨后到達的馬進孝,馬又將包交給彭,讓她轉交在公路上等候的趙、倪二人。彭不識陰謀,在她將包轉交趙、倪時被抓獲,包內(nèi)“塊狀物”被西固公安分局檢驗:有海洛因。人贓俱獲,彭清有口難辯。
2001年12月19日,彭被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販毒罪判處死緩。甘肅省高院在死刑復核中發(fā)現(xiàn)疑點,將彭案發(fā)回重審。
2003年6月5日,蘭州中院另組合議庭,重審了彭案。今日彭清命運如何將成為蘭州市民關注的一個焦點。(廖明、郝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