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7日 據(jù)“阿拉伯新聞”報道,著名阿拉伯律師和學者昨天對伊拉克臨時政府審判伊前總統(tǒng)薩達姆的合法性提出了質(zhì)疑。他們說,這一行動違反了日內(nèi)瓦第三公約的條款。
約旦大學的國際法教授祖迪說:“按照日內(nèi)瓦第三公約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美國不能向一個缺乏中立性和獨立性的另一方移交薩達姆。這一描述看起來很適合伊拉克臨時政府。最新的有關向伊拉克法庭移交薩達姆的新聞顯然是違反了這一條款,因為美國已承認了薩達姆的戰(zhàn)俘身份!彼赋,一個伊拉克法庭無權審判伊拉克前總統(tǒng)薩達姆,因為它缺乏合法性,它是由一個并不是經(jīng)選舉產(chǎn)生的伊臨時政府所任命的。
伊拉克駐國際紅十字會的代表多馬尼星期一宣布,國際紅十字會已呼吁伊拉克臨時政府要么審判薩達姆要么釋放它。美國總統(tǒng)布什星期二表示,他的政府正在考慮把薩達姆移交給伊臨時政府,但是他堅持說,他必須從伊方得到薩達姆將被關押在監(jiān)獄中而不是重掌權力的保證。
薩達姆的辯護律師之一、約旦律師協(xié)會主席米加利說:“占領當局缺乏任何司法、民族或者宗教合法性,這適用于它所建立的任何機構。因此,將仍然是伊拉克合法總統(tǒng)的薩達姆移交給了一個由占領軍建立的法庭是完全非法的,也是無效的!
薩達姆辯護小組的組長拉什達恩認為,任何伊拉克法庭對薩達姆的審判都是“非法的”。他說:“伊臨時政府缺乏合法性,因為它的多數(shù)成員擁有雙重國籍,這違反了伊拉克的國籍法。”不過,他沒有排除參加在伊拉克舉行的對薩達姆的審判活動的可能性。他說:“我們還沒作出決定,我們?nèi)栽谟懻撨@一議題!(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