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9日電 據法新社消息,美國報刊星期二(8日)披露說,美國司法部早在2002年8月的一份備忘錄中就曾向白宮提出建議,宣稱在反恐戰(zhàn)爭期間進行審訊時使用拷打虐待等手段是合法的。
《華盛頓郵報》報道說,當時中央情報局向司法部尋求法律指導,于是司法部法律委員會辦公室發(fā)出了這份備忘錄,送交給白宮律師阿爾伯托·岡薩雷斯審閱。
《華盛頓郵報》通過某些渠道獲知了此備忘錄內容。備忘錄宣稱禁止虐待行為的國際法不適用于反恐戰(zhàn)爭中的審訊工作。備忘錄甚至露骨地提出,只要美國政府雇員實施虐待行為是“為了防止未來‘基地’組織對美國再發(fā)動襲擊”,那么對嫌犯進行虐待就是“合法的”。之后,備忘錄又以大量篇幅詳細論證了能夠“消除任何刑事責任”的必要因素及自衛(wèi)行動。整份文件長達50頁,由美國司法部副部長杰伊·貝比簽字。
有趣的是,這份備忘錄竟成為2003年3月五角大樓律師們?yōu)閲啦块L拉姆斯菲爾德撰寫報告的理論依據。當時關塔那摩灣的美軍指揮官不斷向上級抱怨無法從犯人身上榨出足夠的情報,因此國防部組織一伙律師研究可行的審訊手段。
司法部2002年8月的這份備忘錄還辯解說,對犯人造成中度或短暫的疼痛并不一定構成虐待,因為虐待“必須等同于嚴重生理傷害所伴隨的痛苦程度,這些生理傷害包括臟器衰竭、生理功能受損,或是死亡等”。備忘錄還宣稱,在美國總統(tǒng)指示下使用虐待方法的政府特工不會受到司法部的指控。
一著名人權組織官員對這份備忘錄表示極度震驚。他說:“這是自從阿布-格萊布監(jiān)獄丑聞暴發(fā)以來我所看到的最可怕的事。他們似乎在企圖犯下戰(zhàn)爭罪,然后尋找逃避法律責任的手段。”
對于《華盛頓郵報》的報道,五角大樓發(fā)言人宣稱他們并未批準對反恐戰(zhàn)爭嫌犯進行虐待。發(fā)言人拉里說:“有關我們向(審訊程序中)虐待行為開綠燈的說法是錯誤的,絕對錯誤。程序就是程序。我們向他們下達了非常詳細的指令,審訊程序中不會涉及到虐待方法。”但他宣稱這些批準的審訊程序屬于機密,無法向記者們透露。他說:“國防部為關塔那摩批準的程序中沒有任何內容準許使用虐待方法!
《華盛頓郵報》稱,美國陸軍手冊中對審訊列出了相當嚴格的限制規(guī)定,如禁止用化學品或捆綁制造疼痛,禁止強迫囚犯長時間以反常姿式站、坐或跪,禁止不給犯人食物等。(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