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2日電 香港演員謝霆鋒、張衛(wèi)健在電視劇《小魚兒與花無缺》拍攝現(xiàn)場打人事件,今天正式進入法律解決程序。北京青年報報道,今天上午,被打傷者王伯昭將委托其代理人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的吳昊、張振祖兩位律師,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以謝霆鋒等兩被告侵權為由,請求法院判令謝霆鋒、張衛(wèi)健向王伯昭公開書面賠禮道歉;要求兩被告共同賠償王伯昭經濟損失3萬元;被告張衛(wèi)健賠償原告精神損失60萬元,被告謝霆鋒賠償原告精神損失40萬元。
由于電視劇《小魚兒與花無缺》劇組不具備法人資格,同時被起訴的還包括該劇的制作方———北京慈文影視制作有限公司,王伯昭要求制作公司與謝、張兩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據(jù)有關專家介紹,此案進入法律程序將提出過去很少有人關注的兩個深層次問題:其一,劇情需要是否可以侵犯演員的民事權利;其二,演藝圈是否也應受法律制約?
王伯昭在他的起訴書中說:他和被告張衛(wèi)健、謝霆鋒都是電視劇《小魚兒與花無缺》劇組演員。今年9月18日19時許,在實際拍攝過程中,兩被告經過策劃和預謀,借表演名義,共同故意對他進行毆打,致使他左大腿、左腎、左面部等多處受傷,造成頻發(fā)性心房早搏。根據(jù)北京市公安局法醫(yī)鑒定中心出具的傷檢《鑒定書》鑒定:左大腿軟組織挫傷青紫面積大腿外側1.5手掌大小,左膝上方1手掌大小,左大腿內側1手掌大小,左腎輕度挫傷,左面部軟組織損傷,”參照人體損傷鑒定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符合輕微傷(上限)”。
對于劇情需要是否可以成為謝霆鋒、張衛(wèi)健打傷王伯昭而不承擔法律責任的理由,中國人民大學民法學教授趙中孚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人身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劇情的需要不能作為侵犯公民人身權的借口,任何一個領域也不能豁免對人的傷害責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認為,從本案法醫(yī)鑒定書的損害后果看,至少兩被告存在嚴重過失。
王伯昭的起訴書認為電視劇《小魚兒與花無缺》的制片方———北京慈文影視制作有限公司對于本次事件的發(fā)生有重大過錯,與張謝二人構成共同侵權,所以要求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李罡 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