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9日電 英國最高法院首次就一名早產女嬰的命運作出準許“安樂死”的判決。據(jù)香港媒體援引法新社消息,此案星期五成為全國傳媒的熱門話題,輿論反應十分強烈,預計判決將成為今后處理同類案件的標準案例。女嬰父母堅持盡力搶救,但醫(yī)生們認為再勉強延續(xù)她的生命不但無意義且只有痛苦,故最后要交由法庭裁決。
夏洛特.懷亞特是一名十一個月大的病危早產女嬰,在法官允許醫(yī)生停止給她人工維生支援之后,預期她將不久于人世。
輿論對女嬰父母、治療該女嬰的醫(yī)生和作出該項裁決的法官的觀點,都表示尊重。
《每日鏡報》說:“這不存在勝利者或失敗者。不管法官作出什么決定,夏洛特.懷亞特都會死!
夏洛特早產三個月,出生時僅一磅重(四百五十克)。她患有嚴重呼吸和神經疾病,在三次停止呼吸后,她必須靠復蘇器維生。
她生活在一個塑料箱里,靠氧氣維持生命。她有腦損傷,可能還失明及耳聾。醫(yī)生說,如果她生存下來,其“生活質素將非?膳隆,并說不管怎樣,她的生命都不會長。
法官赫德利在作出裁決時說,應給予夏洛特三樣東西:“盡可能舒適,盡可能多地與父母在一起,在最愛她的人的溫暖照顧下了結生命!
《獨立報》說,這個決定“困難但明智”,并預測該裁決將成為未來處理同類案件的標準案例。
但是該報提醒說:“在大多數(shù)案例中,父母的愿望和直覺應是最重要的,即使其中涉及非常小的兒童或高度復雜的醫(yī)療決定!
《泰晤士報》說,嬰兒的命運,應由父母而不是法官決定。該報說:“赫德利法官在這件悲劇中不得不扮演所羅門的角色,我們應同情他的困難處境,盡管他的決定是錯誤的!
《每日電訊報》專欄作家烏特利同意,并警告說,夏洛特的案件已使英國處于倫理的“滑坡”上。他寫道:“我只知道,高院介入此事,是多么令人悲哀。我所能提出的唯一明確建議是,一旦猶豫,就選擇生存!
《每日郵報》一位作者提醒讀者:“有時候,愛意味著放棄!痹搱箢A測,隨著科學進步使醫(yī)生可以人工地維持生命,令醫(yī)生專家與打算放棄希望的父母爭持不下的案件,將會不斷增加。
《獨立報》說:“進步已帶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有些可喜,有些可悲!
《每日電訊報》說,在過去十五年間,英國至少已發(fā)生四宗同類個案,這是高院首次作出這樣的判決。
英國醫(yī)學會倫理委員會主席維爾克斯說:“本會深信赫德利先生在聽取了所有相關訊息之后,已作出了最有利于夏洛特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