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9日電 正義網(wǎng)消息,“拿了不該拿的財物,你就別想僥幸逃過法網(wǎng)!苯裉焐衔纾蚶寐殑毡憷,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17萬余元而被法院判刑十年的浙江龍游縣司法局原局長范松喜當庭感嘆!
今年46歲的范松喜,在1994年11月至2001年1月?lián)锡堄慰h教委副主任期間,分管教研室、招生辦等部門。1996年上半年,當?shù)貍體戶樓某攜帶煙酒找到范松喜家,要求龍游縣教委征訂其所推銷的學生學習資料,經(jīng)范松喜提議后,樓某如愿攬到了全縣學生學習資料的征訂,此項業(yè)務一直延續(xù)到2001年范松喜調(diào)任到縣司法局局長為止。
樓某為感謝范松喜對其資料征訂業(yè)務的幫忙,先是于1997年4月,送給范松喜價值人民幣10128元的跑步機3臺,范松喜認為自己確實幫了樓某的大忙,這3臺跑步機小意思,就不加思索收了下來;次年4月至5月份,樓某又送給范松喜價值人民幣16000元的珠峰豪邁125型摩托車1輛,并將價值人民幣7284元的花崗巖送給范松喜裝修新居,范松喜也予以收受。1998年9月,樓某將8000元人民幣現(xiàn)金送到范松喜家中,自稱不收現(xiàn)金的范松喜推辭了一下,也坦然收下。
2000年3月,范松喜妻子鐘某從樓某經(jīng)營的公司借得人民幣3萬元,事后鐘某告知范松喜,后歸還3萬元借款時被樓某妻子許某婉言拒絕。同年10月,范松喜因購買房子資金短缺,向樓某借款20萬元,幾天后歸還了10萬元。2001年3月,范松喜升任為縣司法局局長,此后曾幾次提出要歸還13萬元欠款,樓某均明確告知不要其歸還,范松喜即予以收受。
在縣司法局任職期間,范松喜一直心存僥幸,認為只要自己不再作案,以前的老底就沒人揭穿。2004年4月19日,范松喜得知樓某被檢察機關(guān)傳喚,馬上將人民幣13萬元退還給樓某的妻子許某。可惜已經(jīng)遲了。二天后,根據(jù)群眾舉報,龍游縣檢察院對范松喜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同月30日范松喜被依法逮捕。(記者范躍紅 通訊員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