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這段時間,臺灣的“烽火外交”當?shù)。所謂的“烽火外交”,它的前提乃是無論任何國際事務能搞就把它搞到政治極大化,這種政治極大化的放野火,它的盤算是:如果搞成功,就代表了臺灣在國際地位上有了新的突破,這當然是統(tǒng)治者的功勞。
如果搞不成功,當然也沒關系,因為這是“中共打壓”,可以把外在的失敗,以“出口轉內(nèi)銷”的方式,轉化為內(nèi)部的政治資產(chǎn)。
而更重要的,乃是縱使失敗,在臺灣島內(nèi)也沒有任何人敢提出不同的意見,當然更別說有人敢于批評了。用我們公式化的語言來說,當碰到“愛臺灣有罪嗎?”這樣的問題,任何批評都必然自動消音。電視不敢報,媒體不敢登,電視脫口秀上誰敢說不同的意見?還想不想混啊!
而任何國際事務都故意把它搞到“政治極大化”的“烽火外交”,這次終于在國際殘障奧運問題上捅出了大紕漏。臺灣媒體在“政治正確”第一的原則下,當然是失敗了也要硬拗說是成功。但實質上呢?
臺灣在“政治極大化”的操作下,違規(guī)地把吳淑珍報成團長,開始時別人當然不疑有詐,就含糊籠統(tǒng)地根據(jù)一向的誠信原則發(fā)給了NPC卡,反正殘障奧委會在代表團抵達后,還有最后的“確認”關卡。對于這些規(guī)定,臺灣明明事先都知道,而且也理解到最后可能穿幫,但“烽火外交”的最高指導原則,乃是“只要入境就是勝利”。
臺灣一向有一種心態(tài),那就是把在島內(nèi)的那種搞法也帶到國際上去,但這種“政治極大化”搞到違規(guī)造假被逮住的事,卻以這次為首。
因此,在“烽火外交”的指導原則下,吳淑珍違規(guī)“闖關”未成,但把“政治極大化”到這種程度,卻也開了先例。問題在于,這種把一切國際事務都往“政治極大化”的方向硬扯亂搞,甚至不惜違背國際規(guī)范的搞法,真的讓臺灣賺到了什么嗎?當然沒有。
我們已可預估到,今后無論國際奧委會和國際殘障奧委會,有著這一次被違規(guī)蒙混,結果搞得雞飛狗跳,還被“臺灣式的硬拗”惡人先告狀,往后有任何類似的活動,對臺灣這部分必然格外提高警覺,以免一不小心被“臺灣烽火”所燒到。
這也就是說,由這次吳淑珍的案例,臺灣的“麻煩制造者”的地位已更公開地被看到。這對臺灣是賺是賠,已不言可喻。
近年來臺灣政治正確當?shù),官僚體系面對政治正確之事已自動噤聲,而媒體也不敢提出不同的意見,合理決策已不存在。
這種集體在“烽火外交”所造成的政治正確下失去理智和常識,最后還造成集體的狡辯和硬拗,它顯示出合理決策的空間已完全喪失,只有“政治正確萬歲”!
也正因此,由吳淑珍這次違規(guī)操作下的團長穿了幫,它其實已顯示出臺灣的“烽火外交”已到了可以休矣的時候。
臺灣每逢選舉,這種外銷轉內(nèi)銷的伎倆就會反復出現(xiàn),而且愈玩愈往“政治極大化”的方向移動。但由這次玩到如此離譜的程度,國際社會生厭,臺灣自己的人民也到了必須提高警覺的時候,否則下次就不會是當不成團長那么簡單而已了!
來源:摘自臺灣《新新聞》周報社論(內(nèi)容有刪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