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吳天明,先后擔任過湖北省原咸寧市(縣級)副市長、咸寧市(地級)旅游局局長。在咸寧市政府分管城建期間,因利用職務之便違規(guī)收取工程施工單位管理費16.8萬元,并從中收受賄賂3萬余元,貪污公款4萬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這是吳天明在湖北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省司法廳、省監(jiān)獄管理局聯(lián)合組織的“現(xiàn)身說紀說法”活動中所作的懺悔。
今天,我作為現(xiàn)身說法的反面典型,真有說不出的痛苦、慚愧。我之所以痛苦,是因為自己的貪婪,想得到更多的東西,結果卻把自己奮斗了半生所得到的全部毀掉了。如今的我,除了擁有一個罪犯的身份,什么都沒有了。我之所以慚愧,是因為受黨教育幾十年,卻因為自己的胡作非為而成為群眾深惡痛絕的腐敗分子。
1976年,我從學校進入社會時,隨身攜帶的物品僅有一只舊木箱和兩床厚重的舊棉被。在此后20多年的人生經歷中,黨組織為我提供了一個又一個再學習、再鍛煉的機會,使我剛過而立之年就走上了副縣級領導崗位。1990年,我調任原咸寧市縣級副市長時,是咸寧地區(qū)的縣市長中最年輕的一個。39歲時,我擔任了地區(qū)旅游局黨組書記、局長。
如果我能在政治上的不斷進步、事業(yè)的不斷發(fā)展中,老實一點,謙虛一點,自律一點,廉潔一點,那該有多好!令人十分痛心的是,我沒能做到這一點。面對成績我沾沾自喜,目空一切;工作上主觀武斷,惟我獨尊;黨務、政務大權獨攬,使我利令智昏,為所欲為,漠視黨紀國法的約束。利己主義傾向使我在燈紅酒綠、迎來送往中迷失了自己。
導致我墮入犯罪深淵的最直接原因是沒有沖過美色關。改革開放以后,面對個別社交場合令人眼花繚亂的紙醉金迷的生活,我沒能把持住一個共產黨員應有的道德操守,心安理得地接受宴請、桑拿等特別服務。尤其是在認識了后來成為我妻子的那個年輕女人之后,在她的甜言蜜語中,我以為找到了真愛,便不顧一切地要求離婚。為了挽救我們的婚姻和我的政治生命,當時的地委主要領導親自找我談話,語重心長地勸說;許多老前輩、老同事、老同學多次登門規(guī)勸。對于他們的苦口婆心,我充耳不聞,一意孤行。這種依附于權力和金錢的婚姻,以及充滿低級趣味的個人享樂,給我的事業(yè)和家庭造成的危害是災難性的,也是刻骨銘心的。
大千世界,什么都有,就是沒有后悔藥。如果有,我愿用20年的生命去換取。
如果允許我重來,我會珍惜黨和人民賦予我的每一份權力,恪盡職守,當好公仆。面對日益富裕起來的人們,我也決不會因心理失衡而以權謀私。因為我已懂得,在市場經濟大潮中,作為一名國家公務人員,惟一可以用來換取個人利益的就是你手中的權力,而當你一旦接受這種交換,出賣的往往就不單是你手中的權力,還有你的靈魂、尊嚴和美好的前程。它在帶給你一時的滿足與快慰的同時,也將帶給你無窮無盡的隱憂與懊悔。
“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過去的一切,從我走進高墻電網間的那一天就已經無情地畫上了冰冷而凄涼的句號。在無窮的悔恨中,現(xiàn)在我惟一能做、而且也決心去做的就是認真接受教育改造,與舊我徹底決裂,力爭早日回歸社會,重塑新生。
(來源:檢察日報,作者:彭永康、王朝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