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7日電 據官方媒體報道,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17日)開庭,公開審理貴州省原交通廳廳長盧萬里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偷越國(邊)境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盧萬里被依法扣押、凍結的現金、存單、房屋等財產共計折合人民幣5540多萬元,其中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幣2577.4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盧萬里還對其擁有的價值2640多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其行為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2002年1月,盧萬里持假護照化名逃往國外,其行為構成偷越國(邊)境罪。
盧萬里現年59歲,大學文化,捕前系貴州省交通廳廳長、貴州高速公路開發(fā)總公司總經理、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002年5月,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罷免其全國人大代表資格。2003年4、5月間,公安、檢察機關先后依法對其實施刑事拘留和逮捕。
17日上午8時30分,審判長敲下法槌宣布庭審開始。被告人盧萬里被兩名法警押上法庭。據檢察機關對其受賄行為的指控,1998年6月至2002年1月,盧萬里利用職務之便,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先后33次收受、索取交通工程項目承建方負責人廖勇等11人送的人民幣共計1989.9萬元、美元29.12萬元、港幣83.2萬元、“廣州本田”轎車一輛及房屋4套。
上述指控的受賄行為,每次受賄金額達數十萬元、上百萬甚至數百萬元。其中1997年12月至2000年12月間,在盧萬里的關照下,省外兩家公司接到了貴新、貴畢、凱麻等高等級公路建設工程總造價達6.9億元的多個標段,因此多次送給盧萬里人民幣共計770萬元。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有關證據,盧萬里及其委托的辯護律師進行了辯護。在長達5個小時的庭審中,盧萬里認真聽取和回答了公訴人的詢問,并為自己進行了辯護。
法庭將對此案擇期宣判。(來源:新華網,記者何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