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新疆新聞網11月5日電 關于建行烏魯木齊人民路支行訴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新疆恒源投資公司(下稱:恒源公司)借款合同一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將恒源公司持有的公司社會法人股6205.44萬股予以凍結,凍結期限自2003年11月3日--2004年11月2日。
據《上海證券報網絡版》報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03年11月3日辦理了相關凍結手續(xù)。恒源公司持有公司社會法人股9789.44萬股,其持有的公司社會法人股9789.44萬股已全部進行了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