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3日電 承辦新瑞都弊案的臺北“地院”,12日上午將以證人身份傳喚李登輝出庭。據臺灣媒體報道說,為考慮“安全”問題,庭訊當天嚴格核發(fā)旁聽證。
報道說,李登輝此次出庭雖然是為劉泰英所涉新瑞都弊案接受交互詰問,但合議庭也預留“伏筆”,在公告事項中訂有“特別注意事項”,強調庭訊內容,即一旦涉及“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時,審判長將當庭裁定改為不公開審理。屆時除當事人和律師外,所有在場旁聽者全部退出法庭,影音傳送也會立刻中止。
據了解,為因應這件少見的卸任領導人公開到法庭作證案,臺北“地院”經過“呂秀蓮起訴新新聞求償案”、巨額美金運送風波“李登輝老婆曾文惠出庭案”的經驗,宣傳說對有關安全維護工作已駕輕就熟,對即將到來的李登輝出庭作證已做好萬全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