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八月二十七日電(張恩劉黎黎)山西省繁峙“六·二二”礦難涉案人員、繁峙縣原縣長王彥平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昨天在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公開審理。二00二年六月二十二日,繁峙縣砂河鎮(zhèn)義興寨村孫澗溝零號脈協(xié)議洞發(fā)生爆炸,三十八名礦工遇難,當?shù)卣蠄蟆八蓝、傷四人”。后經媒體報道,繁峙礦難由此才揭開隱瞞不報、隱匿尸體的真相。在法庭上,檢察機關指控王彥平在不到半年的時間里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三次收受賄賂二十五萬九千二百元人民幣。礦難發(fā)生四天后,王彥平“退”還此筆款項。楊某為給省司法學校畢業(yè)的女婿安排工作,于二00二年春節(jié)將特意定做的價值兩萬九千二百元的四根金條送給王彥平,王彥平收受賄賂后放棄原則,于機構改革期間在進編表上簽字同意將章調入縣公安局。此外,王彥平還收受了繁峙縣黃金領導組副組長及繁峙縣政府領導組成員韓某以單位名義賄賂的三萬元現(xiàn)金。
繁峙“六·二二”礦難發(fā)生后,被告人王彥平怕事情敗露,匆忙退還礦主殷某二十萬元的賄賂金。在檢查機關立案后,被告人才退還了全部贓款。 對于檢察機關指控的兩項罪名,王彥平不予承認,當庭翻供。經過法庭調查、法庭取證、質證和法庭辯論等法律程序,此案將在近期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