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9日電 早前臺灣《壹周刊》有報道影射節(jié)目主持人陶子與藍心湄一起去搖頭派對狂歡,更賣藥賺錢。之后陶子在自己的節(jié)目《陶子娛樂秀》中,哭訴澄清沒有此事。陶子昨日為香港有線娛樂臺擔任嘉賓主持時,表示決定控告這本周刊,索償五百萬臺幣,并要求該周刊的攝記及記者上其節(jié)目道歉一小時。
據(jù)香港媒體報道,陶子表示此報道實在影響她的名聲,她才決定控告此周刊。但估不到周刊竟然反告她,指她詆毀他們的名聲。陶子說:“本周刊雖然沒有講明我賣藥,但報道影射我毒害青少年!眴柕剿龑偎臼欠裼行判模刻兆颖硎窘^對有信心。她以后是否不接受此周刊的訪問?陶子說:“我一向都不接受此周刊訪問的,因為聽說每次訪問完,結(jié)果一句內(nèi)容都不會刊出。”
陶子稱這本周刊之前曾報道蕭亞軒淫蕩,結(jié)果被蕭亞軒告贏了,還獲賠償一百萬臺幣。她這次與藍心湄一樣,要求賠償五百萬臺幣,賠償?shù)腻X會捐到慈善機構(gòu)。她同時還要求寫這篇報道的記者、攝記及編輯上她的節(jié)目道歉一小時。不過,她笑說:“律師聽到我這要求,都說我發(fā)神經(jīng)。”陶子不諱言此事對她廣告工作都有一定影響,身邊的朋友如藍心湄都受到連累。但她相信“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她平時半年才去一次派對,還要是有朋友生日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