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刊物中圖片說明出錯,青年作家湯國基陰差陽錯成了劉璇母親謝蔚平的“丈夫”,并由此引發(fā)了一場沸沸揚揚的“劉璇母親索賠100萬”案。今日,沉寂了一段時間的該案又傳來新動向,原第一被告人湯國基搖身變?yōu)樵,將謝蔚平及《現(xiàn)代女性》、《女性天地》兩家刊物訴至長沙市岳麓區(qū)人民法院,以名譽侵權(quán)為由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共同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101萬元、經(jīng)濟損失費30萬元。
兩家報刊同樣犯錯
據(jù)湯國基介紹,2001年7月14日上午,湯依約采訪了申奧形象大使劉璇的母親謝蔚平。采訪結(jié)束后,謝蔚平與湯一起合影,供發(fā)稿之用。
同年7月15日,湯趕寫出近6000字的長篇人物特稿《申奧大使劉璇:母親眼里的乖乖女》,并在文章的最后注明:“本文所配照片,系作者采訪之后與劉璇母親的合影”。之后,湯將稿件及照片先后寄給了《女性天地》和《現(xiàn)代女報》。
8月10日,《現(xiàn)代女報》率先刊發(fā)了該稿,并配發(fā)了湯國基與謝蔚平的合影,但文章最后的文字說明卻錯成了“題圖為劉璇的父母”。事有湊巧,8月下旬,《女性天地》刊發(fā)湯國基的文章并在所配照片中,也犯了同樣錯誤。
劉母“發(fā)怒”索賠百萬
事情過去近4個月后,謝蔚平將湯國基和《現(xiàn)代女報》、《女性天地》雜志社推上了被告席,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承擔精神賠償費共100萬元、停止侵權(quán)、登報公開賠禮道歉。
2002年5月20日,長沙市開福區(qū)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被告《現(xiàn)代女報》、《女性天地》雜志社在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刊物上,將所刊載的原告謝蔚平與被告湯國基的合影圖片附加錯誤的說明,系失實報道,給謝蔚平造成精神痛苦。故判決《女性天地》、《現(xiàn)代女報》各賠償原告謝蔚平精神損害費1萬元,并認定湯國基“對照片作了正確說明,沒有過錯”。湯國基:“我成了萬人嘲笑的對象”
“謝蔚平的指控傳開后,我便成了萬人嘲笑的對象,不論在什么公共場合,常常被一些人指指點點說,‘就是這個人冒充了一個50多歲的女人的丈夫’,相戀了3年多的女友也因為無法忍受周圍人的挖苦、諷刺而與我分手!睖珖f,“謝蔚平的代理人甚至在法庭上,當著數(shù)家媒體記者和旁聽公民的面揪住我不放,一再要求我承認錯誤、賠禮道歉,使我的人格和尊嚴再一次受到公開的侮辱!
“除此之外,《現(xiàn)代女性》和《女性天地》此后還公然在多種場合造謠說他們之所以犯錯,是因為我巧妙地設(shè)置了圈套的緣故,說我是為了利用名人官司的轟動效應,達到推出自己的長篇自傳體小說《我從地獄里爬出來》的目的。”湯國基憤憤不平地說,“這一謠言讓很多報刊信以為真,致使我在官司之后采寫的大量新聞紀實稿件,很難再有報刊敢予刊登,截斷了我唯一的經(jīng)濟來源!
湯國基認為,三被告的所作所為,給他造成了極大的身心痛苦和巨大的經(jīng)濟損失,故向法院提出反訴。
(來源:湖南日報作者:張志強袁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