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7日電 吉林省白山市原政協(xié)副主席、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部長李鐵成,雖因賣官受賄140余萬元于今年1月28日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但他口口聲聲說自己在選人用人過程中都是“按正常程序辦”。
據(jù)今天的檢察日報報道,記者近日采訪了正在獄中服刑的李鐵成,他在懺悔聲中吐露了“賣官真言”——
“我的蛻變是從1992年當上靖宇縣代縣長、1993年當上縣長、1994年當上縣委書記開始的。1993年我大兒子結(jié)婚的時候,本來不想大操大辦,也沒想告訴幾個人,當時就在我住的一個小平房里搞了個簡單的婚禮儀式。盡管這樣,在靖宇這個小縣城里,消息卻傳得很快,還是有許多人來參加我兒子的婚禮,都送來了禮金,從幾百元、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
“開始的時候,我也有不收錢的想法,但我住的平房特殊,我在屋里不收,他們把錢放在窗臺上就走人,也有通過我熟悉的第三者送來的,迫使我不得不收。就這樣,我開始了走上犯罪道路的第一步。
“應該說,這些人搞感情鋪墊、投資,目的都是要求得到我的提拔、重用,都是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得到滿足。他們都是以謀取自我利益的大小來設計禮金厚薄的。既然收了他們的禮,就得給他們回報才行。說老朋友也好,說老感情也好,最終還是要看誰送的禮多,我給誰的回報就多,給誰的照顧就大,一句話就是論錢行賞。
“怎么個‘賞’法,還是要體現(xiàn)在他們的政治利益上,也就是通過選人用人的途徑,體現(xiàn)在他們的官職官位的提升或保留上。
“別的縣委書記怎么選人用人我不知道,反正我是這樣辦的:通常情況下,每次調(diào)整干部時,組織部都要先把符合條件的人進行考核,然后把被考核的人員名單和結(jié)果交給主管干部的副書記。這個過程,我們叫‘端盤子’。副書記審核后,再把這個‘盤子’端給我,我認可后,再‘端’到常委會上去討論,這就是按正常程序走。在這方面我絕對是按規(guī)矩辦的,無論選誰用誰,我都是要走這個程序的。
“但在每次干部考核之前,我會召開書記辦公會,先在會上定出個‘調(diào)子’。比如想把給我送禮的某個人從縣里派下去提拔,或想讓急于回城而給我送禮的某個鄉(xiāng)鎮(zhèn)干部回城,我就以他們的自身條件如年齡、工齡、學歷、經(jīng)歷、職務等等為基本標準先劃出個范圍,絕對不能點誰的名,而是讓組織部按照‘范圍’下去‘找人’,找到后我再按程序辦。表面上理由充分,程序合法,實際上是以人劃線,以人定范圍。對給我送禮的人,我都是用這辦法進行回報的。
“如果組織部門沒有把我想調(diào)整的人裝進‘盤子’里來,我就會推翻,讓他們重來。因為我是縣委書記,是全縣的權(quán)力核心,有最后的拍板決定權(quán)。我要是不同意,這個‘盤子’就端不上常委會討論,我不想用的人根本就沒有機會用起來。
“再說,主管干部的副書記和組織部長,也都在經(jīng)常揣摩、時刻注意著我的心思,靖宇就那么大個地方,就那么一些人,我想用誰、怎么用,他們僅從我平時對誰的表揚、對誰的批評上,也都能領會個差不多。
“因此,他們基本上都能按我的意思辦,根本不用你去點名要提拔誰。要那樣做的話,僅從表面上看,就違反程序了,現(xiàn)在哪還有那么蠢的人吶!要真是那樣明目張膽,你這個縣委書記干脆就別當了。
“所以,這些年來,我對他們端上來的‘盤子’基本是不動。因為每次端上來的‘盤子’,里面盛的也都是我的意思,也就沒有去動的必要。否則,他們連這一點都領會不了做不到,明知是違背我的意思,我肯定要推翻的還要硬往上端,他們還能繼續(xù)當副書記和組織部長嗎?”
行賄者的金錢撥動了李鐵成的權(quán)杖之后,使他在名正言順的“職權(quán)范圍內(nèi)”,在無懈可擊的“正常程序”背后,就這樣不顯山不露水地完成了一筆筆骯臟的權(quán)錢交易!顿u柑者言》里有人點破了“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柑橘何以暢銷的玄機。
而貪官李鐵成的這段“賣官者言”,卻道出了自己“程序其外,賣官其中”而使行賄者如江鯽不斷的秘密。從李鐵成的“真言”中我們也讀出了另一層含義:沒有監(jiān)督的權(quán)力必然會導致腐敗。(董長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