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兒子吸毒,家人對其失望透頂,父親想通過登報脫離父子關系,昨天,該父親致電本報咨詢,如此做法,是否有法律效力?
劉先生表示,兒子快30歲了,染上毒癮,家里從此不得安寧。兒子經(jīng)常在外面借錢吸毒,又無力還錢,結果家里三天兩頭有債主上門。前些天,債主還沖上門來,砸了劉先生的家。不堪其擾的劉先生痛定思痛,想在報紙上發(fā)表聲明,和兒子脫離父子關系,撇清界限,給自己一個安穩(wěn)晚年。但這樣做,能否有法律效力,劉先生也不明白。
昨天,湖北維力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功武表示,父母子女之間的血緣關系是不能通過任何手段人為地加以解除的。例如繼承的權利和贍養(yǎng)的義務。同時,劉先生的兒子借錢吸毒純屬個人債務,債主無權向劉先生追要。(記者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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