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公司正面臨著中國作家們的指控,因為其下屬的”谷歌圖書館”在沒有征求中國作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他們的作品掃描入庫或列入掃描名單,涉嫌侵權。
“谷歌的侵權行為非常嚴重,”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文著協)常務副總干事張洪波今天在接受中國日報記者采訪時這樣說。
張洪波還表示,考慮到谷歌是非常強勢的網絡巨頭,而且在本次行為中表現非常霸道,中國政府將對會對美國政府施壓。
“國家有關部門和領導,包括版權局,都表示支持我們組織我國作家堅決維護自身利益,”張洪波說。
據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的初步統計,有至少570位中國作家的17922種作品被非法掃描上網。而這些網上書籍是只對美國境內的讀者開放的。而這些作家并不知情,也沒有從谷歌拿到相關費用。
“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有發(fā)現這570人之中的任何一人曾經授權谷歌這樣做,”張洪波說。
谷歌公司到現在為止都沒有對該事件做出正式回應。之前網上熱炒的“和解條款”其實只是谷歌公司針對美國境內的作家提出的,該公司并沒有單獨針對中國作家提出任何合理的解釋和補償方法。
谷歌自2004年開始對圖書進行大規(guī)模的數字化,向美國公眾提供服務。2008年,美國作家協會與美國出版商協會就谷歌未經授權即對圖書進行數字化一事達成和解協議。根據美國版權法,中國著作權人也會包含在和解協議范圍內。
谷歌提出的具體的和解協議是,對每本書至少賠償60美元。對于今后的使用,谷歌會支付給著作權人銷售收入的63%作為使用費,作者可選擇讓其繼續(xù)使用或者要求其刪除圖書。經包括中方在內的權利人的要求,谷歌給予現金賠償的截止期限已推遲至2010年6月5日,刪除圖書的截止期限是2011年4月5日。如作者不提出索賠,谷歌將認定作者放棄權利,在今后使用作者著作也將不會支付著作權使用費。
但張洪波表示這種和解協議在中國是不可接受的。
“首先,是谷歌侵權在先。它沒有資格擅自給中國作家劃定維權的期限;其次谷歌公司必須首先對其侵權的行為有一個明確的表態(tài),然后再拿出誠意來跟中國作家協商解決的辦法,”他說。
美國政府總是在指責中國保護版權不利,但是你看看他們的公司在干什么?我們的很多作家都氣壞了,張洪波說。
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著名作家張抗抗向媒體表示,她對谷歌的這一計劃表示吃驚和憤怒,并稱谷歌沒有經過著作權人授權,文化資源共享應在保護個人權益、尊重著作權的前提下進行。
另一位知名作家陳村也表達了自己的憤怒之情,“你們偷偷摸摸做這個事,不可以,用一個你說的價格說你要買東西,就像我到一個商店我看到一個奔馳,我說我出一萬塊錢我就開走了。那是不可以的。價格是雙方商定的。用60美元買作品是不可能的。如果一本書只值60美元的話那不壞了嗎?”陳村說。
谷歌從2004年起開始了其打造全球最大的在線圖書館計劃。聲稱其目標是整合全球范圍的信息,使人人皆可訪問并從中受益。在過去5年,谷歌已經將全球尚存有著作權的近千萬種圖書收入了它的數字圖書館,而沒有通報著作權所有者本人。最近,這項計劃開始瞄準中國作家實施。
但是,這項計劃在美國,歐洲都涉嫌侵犯當地版權法規(guī),已經深受責難。
文著協表示,下一步他們會聯系更多的作者一起來發(fā)出維權的聲音,正在商量與中國作協等部門發(fā)布聯合聲明,一定要維護好中國作家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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