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工商局、市消協(xié)公布3月份投訴分析,經營者拒絕以現(xiàn)金形式退款或賠償成為網上購物投訴的新熱點。
今年3月,市工商局“12315”、市消協(xié)“96315”共受理因網上購物引發(fā)的投訴96件,占本月互聯(lián)網類投訴的74.42%,較去年同期增長1.46倍。
其中,符合退貨條件,經營者拒絕以現(xiàn)金形式退款或賠償,成為網上購物投訴的新熱點。其余問題還包括經營者拒絕提供發(fā)票、延遲送貨、實際商品與宣傳不符、拖延提供保修等問題。
韓女士投訴說,在某購物網站上訂購商品,并按網上提示在7個工作日內將購物款匯給公司指定賬戶,可沒想到網站無故將訂單取消。后該公司不同意退回現(xiàn)金,而只同意將款項退還到消費者在該網站的賬戶內,韓女生只有在該網站購物才能使用,她感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了損害。
萬先生在一網上商城購買音箱,因音箱存在質量問題退貨,網站只答應給退積分,消費者必須繼續(xù)消費才能在消費中折抵現(xiàn)金。
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經營者拒絕退還消費者現(xiàn)金貨款的行為,限制了消費者再次消費時的自主選擇權及公平交易權。12315已受理兩位消費者的投訴,目前均在調解中。(藺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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