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fā)來投訴信稱,由于其使用的惠普筆記本頻繁出現問題,且每次要求維修時,惠普公司的態(tài)度都很難令人滿意,他希望通過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目前正在上學的小郭于2007年3月購買了一臺當時價值8150元的惠普筆記本電腦。拿回家后發(fā)現電腦散熱十分差,有時顯卡溫度燒到將近100度。2007年12月,這臺筆記本開始出現黑屏、報警的現象。盡管惠普多次更換主板,但問題仍未解決,其中一次更換用時將近兩個月。小郭對惠普公司售后服務態(tài)度十分不滿。
今年2月10日,小郭的這臺筆記本電腦再次出現了閃屏、花屏的問題。當他再次致電惠普公司時,惠普客服稱其購買產品時所開發(fā)票不是個人發(fā)票,不符合規(guī)定,不同意更換。小郭表示,三包法對于發(fā)票類型并沒有做明確規(guī)定,究竟是公司還是個人,對產品維修沒有任何影響。
惠普筆記本電腦存在“閃屏”問題由來已久,與小郭有著同樣遭遇的消費者也不是少數,各地的媒體對此都有過報道。小郭介紹說,與他有著同樣經歷的高女士在法院的調解下,最終讓惠普退機、退款,并得到了賠償。他表示,“不到萬不得已,我也不愿意走這一步”。 (記者崔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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