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經(jīng)過約6個小時的傳訊,陳水扁被臺灣特偵組送交收押,待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圖為陳水扁被銬上手銬,準備乘車前往臺北地院的一刻。檢察官認為,陳水扁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wù)機會詐取財物、利用職務(wù)收受賄賂,以及觸犯洗錢防制法。當天上午,陳水扁第5度以被告身分被負責偵辦“國務(wù)機要費”及洗錢案等的臺灣特偵組傳喚到案進行說明。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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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下午,經(jīng)過約6個小時的傳訊,陳水扁被臺灣特偵組送交收押,待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圖為陳水扁被銬上手銬,準備乘車前往臺北地院的一刻。檢察官認為,陳水扁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wù)機會詐取財物、利用職務(wù)收受賄賂,以及觸犯洗錢防制法。當天上午,陳水扁第5度以被告身分被負責偵辦“國務(wù)機要費”及洗錢案等的臺灣特偵組傳喚到案進行說明。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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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2月3日電 香港《文匯報》12月3日載文指出,陳水扁家弊案在人證、物證及大量事實面前,扁珍等人已是逃無可逃、辯無可辯。扁在進入土城看守所后,又絕食,又寫“遺書”,把自己裝扮成受“政治迫害”,可是,貪污犯就是貪污犯,再裝腔作勢也不會有用。扁不敢面對司法,在臺灣民間被指為懦夫。可以肯定的是,陳水扁已窮途末路,罪責難逃!
文章摘錄如下:
陳水扁、吳淑珍這一對“同命鴛鴦”的命運,十一月三十日有消息說,特偵組的檢察官已著手繕寫起訴書。不久前,特偵組發(fā)言人陳云南表示,預(yù)計年底前對“國務(wù)機要費”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工程案及新竹科學(xué)園龍?zhí)顿彽匕傅人拇蟊装感紓刹榻K結(jié),正式提出起訴。由上述兩項消息推測,對陳水扁一家可能包括其子陳致中和媳婦黃睿靚的起訴,估計會在十二月中旬以前展開。
整個偵查的過程可說相當順利,其中最關(guān)鍵的一點是,陳水扁的親人或親信在遭羈押后,特偵組曉以大義,突破心防,分別交待了扁珍涉嫌犯罪的事實,提供了確鑿的證據(jù),成為起訴扁珍的有力罪證。此外,吳淑珍在談及她的友人、收黑錢中間人蔡銘哲“吃夾棍”,私吞黑錢的巨額“零頭”時,竟咬牙切齒公開說:“我要殺了他!”吳淑珍的這一表態(tài),令扁珍的親信感到心寒,紛紛坦白交待,以求自身減輕刑責,結(jié)果,對扁珍形成眾叛親離的局面,親信紛紛倒戈。
例子一:前“總統(tǒng)府”出納陳鎮(zhèn)慧,傳將轉(zhuǎn)為污點證人,已供出大量扁珍的犯罪事實,包括匯往瑞士的七億元(新臺幣,下同)、由國泰世華銀行轉(zhuǎn)往元大集團寄放的現(xiàn)鈔七億四千萬元、元大金控送扁珍二億元,等等。這些證供,令扁家弊案獲得重大突破。陳鎮(zhèn)慧其后獲無條件釋放。
例子二:涉嫌私吞一億多元的蔡銘哲,以及新竹科學(xué)園管理局局長李界木,已“反戈一擊”,除答應(yīng)將存在海外的一億三千多萬元,匯回臺灣特偵組指定的銀行戶口,更承諾指證扁珍的不法情事。蔡、李二人在投誠后已獲準保釋回家。
例子三: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在被羈押五十三天后,于十一月二十九日獲準以二百萬元保釋。可想而知,吳景茂必已招供,否則就不會重獲自由。吳對媒體不否認助其妹轉(zhuǎn)移七億四千萬到元大集團,并說,如時間從頭來過,他絕不會幫妹妹做這件事,其他則不愿多談。
例子四:臺灣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在龍?zhí)锻恋匕竿高^蔡銘哲、蔡銘杰兄弟,向吳淑珍支付四億元“傭金”,共涉及六弊案。辜在逃亡日本兩年后,經(jīng)特偵組再三勸說,于十一月二十四日返臺,接受十二小時問話后,以一億元保釋獲釋。辜的供詞,肯定又是扁珍弊案的另一個大突破口。
由以上例子不難看出,扁家弊案在人證、物證及大量事實面前,扁珍等人已是逃無可逃、辯無可辯。扁在進入土城看守所后,又絕食(連續(xù)十五天),又寫“遺書”,把自己裝扮成受“政治迫害”,可是,貪污犯就是貪污犯,再裝腔作勢也不會有用。扁不敢面對司法,在臺灣民間被指為懦夫?梢钥隙ǖ氖,陳水扁已窮途末路,罪責難逃! (李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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