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6日電 香港《明報》26日刊出南方朔的文章《陳致中召妓案﹕臺灣性八卦又現(xiàn)高潮》。文章說,媒體爆料特別是在性丑聞上爆料,這種事在臺灣是樂此不疲。不擇手段的選舉文化近年來隨著媒體發(fā)達及走偏鋒,已變本加厲。對于陳致中召妓案,媒體的八卦性丑聞須速告速審,如果拖拖拉拉,就很難有正面警示意義,而只是選舉時又多出一個較大的口水而已。
文章摘編如下:
不久前,劍橋大學教授湯普遜(John B. Thompson)在所著的《政治丑聞》里指出,由于當今媒體發(fā)達,留影日益方便,而在公共事務上又沒有什么進展,于是媒體遂愈來愈傾向于在公眾人物的丑聞上做文章,特別是簡單明了的八卦性丑聞,由于這種丑聞皆為媒體爆料渲染所致,因而他稱之為“媒體中介的丑聞”。
“媒體中介的丑聞”對政治人物有極大的殺傷力。19世紀80年代有“未加冕的愛爾蘭國王”稱號的巴奈爾(Charles Parnell)因為和英國國會議員歐席亞的妻子偷情;1963年英國國防部長波夫莫(John Profumo)因為宿娼,1988年美國初選呼聲極高的民主黨參議員哈特(Gary Hart)也因性丑聞,他們都因此而斷送了政治前途。
媒體時代政治被導向到私人生活上,甚至政治人物當年的婚姻是否“先上車后補票”,年輕時是否吸過大麻,都成了媒體炒作的話題,難怪當時有人說這是“從鑰匙孔看政治”了。
劍橋的湯普遜教授對丑聞現(xiàn)象做了具體分析,而對丑聞所涉及的許多課題,如媒體的丑聞掛帥是否會影響到政治的本質(zhì)?是否反而產(chǎn)生出新的泛道德法西斯主義等,他則全都予以回避。
這些更進一步的問題,另一位哈佛大學的湯普遜教授(Dennis F. Thompson)在不久前的著作《恢復責任感》里就做了更深入的討論。他的著作出版于2005年,美國的性丑聞案從哈特案、克林頓——萊溫斯基案,大法官提名人湯瑪士案,一路下來已不知鬧過多少次。
這種案子所煽起的泛道德主義氣氛及政治正確壓力顯然已有退潮的趨勢,蓋洛普民調(diào)公司民調(diào),1989年有39%的人認為媒體只盯候選人及政治人物的私生活是“不妙的事”。1993年的比例則增至47%,1994年增至60%;而“羅普中心”(Roper Center)1998年民調(diào),有80%的人認為媒體炒作克林頓——萊溫斯基案“太過分”,60%的人認為媒體盯克林頓私人生活“搞過了頭”,只有9%的人認為“沒有搞過頭”。
或許正因時代風向已變,哈佛的政治哲學教授湯普遜遂能更切實去看待性丑聞問題,他的主要論點有﹕
私德公德互不相干
(一)突出政治人物和人問題,它有個模糊但不切實的前提,那就是私德好必然公德好,私德出問題必然公德也差。這兩者其實并不相干。理想的公眾人物雖然最好皆公私兩全,但這問題太難定義清楚。
(二)以私人行為掛帥,非常容易造成“劣弊驅(qū)逐良幣”,即就是私人道德這種“容易的話題”驅(qū)逐掉了真正相干而重要的話題。1884年公德及能力極佳,但有私生子的克里夫蘭與私德無懈可擊但卻顢頇無能的布萊恩(James G. Blaine)對選總統(tǒng),即是最特出的例子,最后是克里夫蘭這個有私生子的當選。這點還可再討論下去,近代美國真正而大公共弊案、“水門案”等,所有的主謀者在私人生活上皆無懈可擊。
(三)政治的公共行為規(guī)范清楚且透明化,但私人生活則不然,以媒體揭弊而言,它在選擇對象及爆料題目時,即充滿了選擇的主觀偏好。當一種監(jiān)督形式?jīng)]有了客觀性,它即難免有偏見、斗爭等的空間。美國克林頓時代,共和黨高度的右傾化與道德化,將道德變成了最重要的武器,就是人所共知的例證。
政客不檢點 媒體走偏鋒
不擇手段的選舉文化變本加厲
而媒體爆料特別是在性丑聞上爆料,這種事在臺灣更是大家都樂此不疲。臺灣以前視“選舉假期就是法律假期”,只要一到選舉,就謠言、放丑聞假消息不斷,司法機關也從不理會這種事,只要選贏了,手段再怎么不正當也都沒事。
這種不擇手段的選舉文化,近年來隨著媒體的發(fā)達及走偏鋒,已更為變本加厲。由于臺灣的政治人物在私人生活上亂七八糟,這也合理化了某些媒體的爆料。過去幾年里,臺灣大官因為性丑聞而鬧出軒然大波的多矣。八卦性丑聞簡單明了,好人壞人一下子就定位清楚,難怪媒體樂此不疲!
臺灣一家八卦周刊在7月21日報道陳致中曾于7月2日深夜召妓。這起新聞曝光后,立即引發(fā)臺灣政壇上的軒然大波。由于陳致中的身份特殊,再加上目前臺灣已逐漸進入“五都”選舉的熱季,因而此案已赫然成了所有媒體的頭條大新聞。
陳致中召妓案爆發(fā)后,他本人立即召開記者會宣稱絕無此事,由于他年底將在高雄選市議員,因而他發(fā)誓“如召妓,就退選”。13年前,陳水扁競選臺北市長,當時媒體也報道說他到澳門嫖妓,這起爆料后來證明為純屬造謠,因而陳致中這邊的說辭乃是當年手法的重演。
不過,經(jīng)過這起事件連續(xù)多日各方的說來說去,人們大體上已可肯定這起案件勢必會各說各話很久。關鍵即在于媒體爆料并無確實的照片或衛(wèi)生紙之類的東西為證,有的似乎只是妓女的說辭及一些錄音,而到了今天,該妓女也下落不明;而媒體炒來炒去,已變成陳致中必須證明自己并無去召妓,整件事已離題愈遠,而陳致中雖說要提出控告,但到今天仍未提出訴狀,這起事件的真真假假也就更像是個羅生門的故事一般。
媒體的八卦性丑聞,必須快速提告,快速審理,如果拖拖拉拉,一拖幾個月,這種事情就很難有正面的警示意義,而只是選舉時又多出一個較大的口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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