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一日電 在中央政府與達賴私人代表最近一次接談中,達賴喇嘛私人代表提交了一份《為全體藏人獲得真正自治的備忘錄》。中國官方二十一日發(fā)表署名文章《達賴集團“備忘錄”之我見》,文章認為“備忘錄”中與中國憲法和法律相違背的內容比比皆是。
由新華社刊發(fā)的這篇文章署名“益多”,全文近六千字,分八個部分。
此前,在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十一月十日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中央統(tǒng)戰(zhàn)部常務副部長朱維群在介紹與達賴喇嘛私人代表接觸商談的情況時提到,達賴喇嘛私人代表提交了一份《為全體藏人獲得真正自治的備忘錄》。十一月十六日,達賴方面在印度舉行新聞發(fā)布會,散發(fā)了這份“備忘錄”,并稱這份“備忘錄”完全依照中國憲法和法律條款,“若能確實執(zhí)行,可以滿足西藏人民特別利益要求”。
文章說,仔細閱讀了達賴方面公布的“備忘錄”的全文,并認真對照中國的相關法律,卻發(fā)現(xiàn)事實并非如此,“備忘錄”中與中國憲法和法律相違背的內容比比皆是。
文章說,達賴集團的“備忘錄”,否定中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要求獨立和不受監(jiān)督的“立法權”,謀求根本沒有任何歷史、現(xiàn)實和法律依據(jù)的“大藏區(qū)”,企圖制造民族隔離,企圖阻礙普通話的推廣和使用,極力反對政府對宗教事務的依法管理,完全回避西藏自古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問題,狂妄宣稱“西藏流亡政府”是西藏人民的代表。
文章說,這份“備忘錄”從標題到內容還是“大藏區(qū)”、“高度自治”那一套,只不過是打著“依照中國憲法和法律”的幌子,用法律詞匯進行包裝,具有更強的迷惑性和欺騙性罷了。其實質是企圖先在占中國四分之一的國土上建立一個由達賴集團控制的“半獨立”、“變相獨立”的政治實體,條件成熟時再謀求實現(xiàn)“西藏完全獨立”。
文章指出,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習仲勛、烏蘭夫、楊靜仁等中央領導同志會見達賴喇嘛派出參觀團時早已明確指出,“把西藏搞成一個‘國家’不成,搞個所謂‘高度自治’也不成,要改變這個態(tài)度,不然我們就沒有共同語言”,“你們還提出要搞什么大藏族自治區(qū),這個根本不現(xiàn)實,也絕不可能。”事隔近三十年,達賴喇嘛方面仍然在“大藏區(qū)”“高度自治”問題上兜圈子。達賴喇嘛方面始終沒有真正放棄分裂祖國的立場,這是達賴喇嘛與中央接觸商談這么多年來始終沒有實質性進展的根本原因。
文章最后說,我們看到,中央對達賴喇嘛的政策是一貫的、明確的,對達賴喇嘛始終是仁至義盡、給予出路的。達賴喇嘛一九五九年出走后,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職務一直保留到一九六四年底。一九七九年至今,有關部門數(shù)十次安排達賴喇嘛的私人代表和親屬回國參觀,了解國家的發(fā)展和政策。中央多次重申,只要達賴喇嘛真正放棄“西藏獨立”的立場,停止分裂祖國的活動,公開承認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認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我們就可以就達賴喇嘛的個人前途問題進行接觸商談。即使在出現(xiàn)了今年拉薩“三•一四”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和達賴集團干擾破壞北京奧運會嚴重事件的情況下,中央有關部門仍然安排達賴喇嘛的私人代表三次回國進行接觸和參觀,充分體現(xiàn)了中央的誠意。中央對達賴喇嘛回到愛國立場的大門過去是敞開的,今后也是敞開的,但是“西藏獨立”、“半獨立”、“變相獨立”的門,過去沒有開過,今后也不會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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