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媒體剛剛披露了一則開發(fā)商用毒蛇“逼遷”的消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洛陽市洛龍區(qū)古城鄉(xiāng)政府竟然使出了一招比毒蛇“逼遷”更為可怕的招術———讓孩子“逼遷”。
為了完成拆遷任務,洛陽市洛龍區(qū)古城鄉(xiāng)政府以孩子的口氣起草了《給爸爸媽媽的一封信》,讓學生拿回家給家長簽字,并在發(fā)信時對學生進行恐嚇。一些年齡較小、膽量較小的學生,回家以后哭著鬧著逼家長簽字,給家庭生活帶來了嚴重影響(11月5日的《東方今報》)
其實,拆遷工作能否順利進行,關鍵看該不該拆遷,有沒有把拆遷的重要性宣傳到位,有沒有把補償標準和安置工作落實到位。如果一切都能夠落到實處,被拆遷群眾必然會積極配合、全力支持的。即使出現(xiàn)極個別的“釘子戶”,也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但是,從報道中可以看出,古城鄉(xiāng)的拆遷工作難以推進,問題并不在被拆遷群眾,而在鄉(xiāng)政府。因為,有的已被拆遷的村莊,已經(jīng)過了兩三年了,安置房還沒有落實好,拆遷戶還沒有搬入“新”房。那么,群眾能放心嗎?能沒有心理負擔嗎?
按理說,遇到拆遷難以推進的問題,首先應當積極地從自身找原因,加快安置房建設步伐,消除被拆遷群眾的后顧之憂。遺憾的是,作為一級政府,古城鄉(xiāng)的“逼遷”行為,不僅對學生的身心健康產(chǎn)生了極為不利的影響,而且極大地損壞了政府形象,損壞了學校和老師的形象。對這種行為,不僅要立即糾正,而且要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鄉(xiāng)政府主要負責人需要公開向學生和家長道歉,以挽回“逼遷”行為造成的不良影響。
□譚浩俊(江蘇 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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