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改革開放30年,中國法制建設取得重大發(fā)展。法學家們在其鐘愛的研究領域,以其獨特的研究視角所表達出的真知灼見,豐富了法律入的精神家園!胺蓪W人暢談30年”與您見面了,在這里,您可以跟隨大師們的思路,感受中國法治30年的脈動。
中國缺乏民商法傳統(tǒng)嗎
有觀點認為,中國缺少民商法的傳統(tǒng),這個問題應該怎么看?
中國封建社會為什么存在那么長時間?很大程度上在于,國家并不過度干預民間的商品交換和土地私有,允許公平買賣,對于這些問題,雖然少有成文立法,但是民間的慣例在自我調節(jié)生產力與生產關系方面運轉良好?梢哉f中國沒有西方那樣的民法傳統(tǒng),也可以說中國的商品經濟不夠發(fā)達,但籠統(tǒng)地說中國缺少民商法傳統(tǒng),值得研究。承認并保護一定的所有制、承認并保護正常的商品交換,就會有民商法的傳統(tǒng)。
我以為中國并不缺少民商法傳統(tǒng),中國有中國的民商法傳統(tǒng)。
1978年至1988年是“法理學的初步確立階段”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后,如果沒有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我們用什么建設和管理國家?
十月革命后,馬克思主義法學隨著馬克思主義傳人中國。從此,中國共產黨人開始用它來思考中國面對的各種問題,包括民主、法制問題。這樣才有了毛澤東思想,才總結出來三大法寶———黨的領導、統(tǒng)一戰(zhàn)線和武裝斗爭,在農村建立根據地,走農村包圍城市、然后奪取城市的道路,才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馬克思主義包括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指導,能取得這樣偉大的成就嗎?
何況在建國后,我們又學習借鑒了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的經驗,建立了系統(tǒng)的法學學科,進行民主法制建設,召開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了憲法。沒有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指導行嗎?把中國法理學的“初步確立階段”推遲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29年以后,顯然是說不通的。
新中國成立后,我記得老一輩的法學家,如董老(董必武)、謝老(謝覺哉)包括周總理等都曾多次提到:有法不依等于無法。董老在中共八大會議上發(fā)言時提到:要加強人民民主法制,中心環(huán)節(jié)是依法辦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他雖然沒用“法制”這個術語,拐了個彎兒,其實講的就是法制。我們依據這個精神,在1957年出版的教材里補充了“違法必究”四個字。不過,這本教材根本沒用,反而被當成批判的靶子了。
1978年,鄧小平在中央工作會議上首次完整地提出了我國法制建設的基本方針,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針,對于我國法制建設具有廣泛而深遠的意義。
所以,將1978年至1988年確定為“中國法理學的初步確立階段”,就是根本忽視了改革開放以前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存在,是不對的。
從1978年起算“中國法理學的初步確立階段”,這等于掐斷歷史。
中國法學幼稚過嗎
20世紀80年代,在一次座談會上,中國人民大學的一位著名教授在發(fā)言中說,現(xiàn)在的情況是:歷史學混亂,哲學貧困,法學幼稚。從此“法學幼稚”就成了一些人的口頭禪。
我認為,那位教授本來是講了一句毫不經意的俏皮話,卻被人們不加分析地大肆宣揚了。我以為中國法學(這里講的自然是新中國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法學),在世界觀、方法論方面,以及在基本的理論觀點方面并不幼稚,不能把“階級斗爭為綱”的錯誤指導造成的惡果,全算在馬克思主義法學的頭上!半A級斗爭為綱”本身就違背馬克思主義。但我們新中國的法學,在專門法律問題的研究上確實是幼稚的,因為我們確實產生過嚴重的忽視法律、全盤否定人類積累的法律文化成果的錯誤,這可能與“左”的指導思想的干擾有關。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是1950年成立的,當時,我們第一批研究生穿著灰棉襖,在大街上排著隊走路,學解放軍,意氣風發(fā)。那時,什么都要革新,要和舊社會徹底決裂,批判自己,反省個人英雄主義和個人主義,革命熱情相當高漲。破舊立新,似乎舊的全都不好!傲ㄈ珪北仨殢U除,這對,批判舊法觀點也很有必要,但號召要用“蔑視一切舊法”的精神來“教育和改造司法干部”就有些問題了。你們想想,難道舊法之中沒有一點兒可用的嗎?以批判的眼光對待舊法是對的,但是批判不等于“全盤否定”舊法中包含的法律文化,舊法中還有人們處理法律問題的經驗、智慧的積累呢,比如羅馬法對許多問題的處理就很巧妙。舊法觀點應該批判,但舊的法律文化不能全盤否定。
在世界觀和方法論方面,我認為,總的說,新中國的法學是不幼稚的。馬克思主義法學、法學理論在世界觀、方法論方面比西方的任何法學理論都高明。但在專門法律問題的研究方面,在上世紀80年代那個階段,應當說比較幼稚。不過現(xiàn)在,前不久,長春開法理學年會,張文顯(吉林省高級法院院長)說有學生說中國法學幼稚,他批評了這種觀點。的確,現(xiàn)在中國法學在專門法律問題的研究方面也不幼稚了,我們應當有這個自信,我們既不應妄自尊大,也不要妄自菲薄。
關于“法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體現(xiàn)”,這么多年來,有些同志和我爭得特別厲害。他們認為如果承認這個命題,那就意味著統(tǒng)治階級想怎么辦就怎么辦。其實這是對馬克思、恩格斯那句話的誤解。還有很多類似的誤解。但近年來反對法有階級性的觀點,質疑馬克思恩格斯上述命題的觀點,似乎有所消沉,有些人過去反對現(xiàn)在也不反對了,這也意味著,中國法學是在以“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邏輯,走向成熟了。
現(xiàn)在的學術環(huán)境好了,各種觀點和思潮都有了,不再像過去那樣大批判、扣帽子、打棍子了。但好像又缺少正常的、必要的批評,往往是良莠不分,是非不明,這怎么發(fā)展法學?都是好好好,都是有道理,都是我只講我的觀點,我不對別人的觀點發(fā)表看法,這樣怎么能行?馬克思主義是在批判中發(fā)展的,法學發(fā)展也要在批判中求真理。
中國法學向何處去?
有人寫文章,問中國法學將向何處去。向何處去?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方向去,向建設中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方向去。只有馬克思主義的最新成果才能發(fā)展中國。用馬克思主義的最新成果武裝法學,才是中國法學的正確道路。我堅信馬克思主義法學、法學理論在世界觀、方法論方面比西方形成的任何法學理論都高明。
但在專門法律問題,在法律文化方面,由于我們還缺乏治國理政的經驗,又長期不重視甚至拋棄人類積累的法律文化而想另搞一套,在這方面我們確實比較幼稚。用馬克思主義最新成果武裝中國法學,不等于不搞法律實務研究。要繼續(xù)克服不重視、不研究專門法律問題,不研究具體法律手段,只關注宏觀的、意識形態(tài)問題的錯誤思路。理論必須聯(lián)系實際,實際必須有理論的指導。
理論是政治的基礎,理論和政治都是管全局的。理論上的模糊,必然導致政治上的搖擺和行動上的盲目。法律實務必須以正確的理論、政治方向為指導。但理論、政治如果脫離實務,就會成為空洞的理論、空頭政治;實務包括法律實務如果脫離開正確理論和政治的指導,就會迷失方向,犯大錯誤。所以在我們從事法律實務的學習和實踐中,必須認真學習科學發(fā)展觀,這樣才能在法律實務的實踐和學習中,實踐科學發(fā)展觀。
(以上是10月8日孫國華《改革開放三十年的中國法學》講座的部分內容。)
記者王麗麗 孟澍菲 孟澍菲 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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