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政部要求六月底前必須完成災后重建工作
2008年02月24日 19:36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四日電(記者 張希敏)中國民政部二月二十三至二十四日在北京召開“全國災區(qū)群眾生活安排和恢復重建工作會議”,會議要求,南方六月份將進入汛期,有可能面臨新的自然災害,因此必須在六月底前完成重建工作。
會議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把受災群眾生活安排和恢復重建工作作為當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務,及時摸清困難群眾底數,加大地方救災投入,抓緊下?lián)苤醒氚才诺亩荷罹戎Y金,統(tǒng)籌做好春荒救助和應急救助工作。
會議強調,要盡快開展倒塌民房的恢復重建工作,災區(qū)各地民政部門要在二月底前摸清底數,三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六月底前完成重建工作任務。有條件的地方,要先行啟動倒損房屋恢復重建工作,爭取盡早完成恢復重建任務。同時,各地民政部門要及時下?lián)苤醒牒透骷壟涮椎幕謴椭亟ㄑa助資金,積極協(xié)商本級財政部門加大配套資金的投入,積極協(xié)調發(fā)改、建設、國土等有關部門制定優(yōu)惠政策,控制建材和用工價格,減免行政收費,積極動員建房農民自身努力和社會力量參與、支持,確;謴椭亟üぷ黜樌_展,按期或提前完成。
會議強調,各級民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各項規(guī)定,進一步規(guī)范發(fā)放標準和辦法,切實管好用好救災款物,保證救災款物發(fā)放的公開、公正和公平。要切實加強監(jiān)督檢查工作,各級民政部門要及時派出工作組,進行檢查和督導,縣級民政部門要隨時跟蹤鄉(xiāng)村工作情況,確保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到人,各項救災款物落實到人。
【編輯: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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