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朱小丹前日參加分組討論時公開表示,開發(fā)商建房,不要讓不同收入的群體住在不同的地方,一個項目既要有富民區(qū),也要有貧民區(qū)。此建議引起了網友廣泛關注,有網友無奈地表示“窮人富人分區(qū)是必然的”;另有網友表示,窮人富人如同居一地會讓窮人更壓抑,心理會更不平衡;還有網友則認為,窮人富人同居一地,對雙方來說,可能都是不錯的選擇,窮人可以就近就業(yè)——為富人做保姆,富人則可以省些心。
政府保障窮人市場滿足富人
部分網友認為,房價的高低自然就把人分成不同的區(qū)域了,不應該人為劃分。
網易上海一網友表示:“理想是好的,但做到有難度。在已有的高檔住宅區(qū)再建經適房,拆遷成本很高,土地成本很高。即使下令建成,但物業(yè)費也很高,經適房業(yè)主能承擔得起嗎?把高檔豪宅建到郊區(qū),交通、購物、教育等如果跟不上,房價又很高,會有人買嗎?”甚至有網友擔心窮人富人住在一起,窮人的生活成本會大幅提高,“住一起的話,窮人連菜都買不起了!在貧民區(qū)還可以買點便宜的菜吃,到了和富人一起的所謂平等區(qū),那不是連菜價都一樣了嗎?那窮人還吃什么呀?”
窮人富人混住會引起部分人心理失衡也是網友擔心的問題之一,新浪一網友表示:“大奔撞單車,死得更慘!”
還有一些網友提出了“合理的政策”:窮人住政府的廉價房、廉租房,有錢人買高檔商品房;窮人看病進公立醫(yī)院(必須是低價),享受基本醫(yī)療保障服務,有錢人進私立醫(yī)院(可以高價)享受高質量醫(yī)療服務?傊U细F人,市場滿足富人。
混住窮人富人雙方得益
“不要讓不同收入的群體住在不同的地方,否則將來整個社會資源的分布就不均勻了。最后導致的結果就是,有很多公共服務在人們的共享過程中體現不出,這不公平。”朱小丹的這一擔憂得到了不少網友的支持。
另有網友認為混住對雙方來說都是個好事。新快網網友“無風不起浪”說:“窮人富人混居,雙方得益。窮人可以就近找到工作——為富人做家政,還可以省掉一筆交通費;富人也得益呀,保姆就住附近,知根知底,省心。
新浪江西一網友表示認同朱小丹書記的觀點:“這是正確的觀點,但這個問題應該由政府出面主導,而不是由房產商來主導。而且不應該只是形式上的東西,更多社會人群的觀念上必須保持和諧、公平、公正,平等對待對方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強行要求開發(fā)商在同一個小區(qū)里開發(fā)兩種類型的房產反而會形成矛盾。”
住不住在一起沒關系
“國家要控制貧富懸殊的問題,住不住在一起沒關系!币恍┚W友提出了“根本的解決方法”。網易一南京網友稱:“關鍵不在于貧富分區(qū),而是讓更多的人致富,能住進富人區(qū)。共同富裕是我們社會的目標,也是政府的責任,請不要推卸和混淆!
-網友跟帖
住在一起就和諧了?
書記,你的鄰居是窮人還是富人?
——新快網網友“紅太陽”
就好像打球,打得好的與打得爛的在一起玩,結果大家都沒意思。請問窮人住在富人家旁他真的會開心嗎?富人扔掉的垃圾都比你的家當還好,讓人多郁悶! ——網易廣州網友
先富帶后富吧,富人給窮人也買個房,以后做鄰居。
——網易河南網友
統(tǒng)統(tǒng)都建普通小區(qū)不就行了嗎?不準建什么高檔豪宅不就行了嗎?
——新浪湖北網友
窩棚和別墅建在一起?月收入400和收入40000的住一起?希望分化越來越小,取消暴利行業(yè)!房產商:很黃很暴力!
——網易武漢網友
貧富之分是社會發(fā)展的必然產物,不要刻意去改變它!
——新浪網友
富人有錢有車,房子就應該離市區(qū)遠點。窮人沒錢沒車,住得要離市區(qū)近點。所以要把經適房建在市區(qū),高檔小區(qū)建在市郊,這樣也能刺激市郊經濟。
——網易網友
拆遷戶與商品房買主共同居住的樓盤現在都沒有人買了,因為拆遷戶不愿意交電梯費用。
——新浪福建網友
和誰在一起住,住在哪里等問題都是個人自己的事情,為什么政府要去規(guī)定呢?難道住在一起就和諧了?
——新浪江蘇網友
(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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