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9日電 今天出版的檢察日報·廉政周刊刊登安徽省六安市原副市長王偉的懺悔錄。他在懺悔錄中認為權力過大而監(jiān)督乏力是導致自己腐敗的重要原因,他說:“如果監(jiān)督制約有力,我也許就不會犯這么嚴重的錯誤!
王偉,安徽省六安市原副市長(副廳級)。11月17日,池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王偉涉嫌受賄案。檢察機關指控,1999年至2006年,王偉利用擔任安徽省舒城縣縣長、縣委書記及六安市副市長等職務的便利,受賄共計人民幣52.25萬元、美金1.15萬元、購物卡5.9萬元。
王偉的懺悔錄如下:
回顧自己參加工作33年的經歷,我感到,自己每前進一步,都是黨培養(yǎng)、教育的結果。可惜的是,我沒有很好地珍惜,跌入了犯罪的泥坑。現(xiàn)在想起來,悔恨不迭,痛不欲生!
思想原因:事業(yè)與享受成為我人生的兩大追求目標
我認為自己走到今天這一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是主觀方面的原因,即世界觀、人生觀發(fā)生了扭曲,導致人生的價值取向發(fā)生了偏差,放縱了自己的貪欲,最終走上了墮落的道路。
當了舒城縣委書記之后,我確實集中精力抓了幾件牽動全局的大事。在謀劃、實施這幾件大事時,心里想的只是多干事、干實事,并沒想自己能從中謀求什么經濟上的利益。問題是,這時候我自身開始出現(xiàn)了問題。
在城市的改造和開發(fā)上,避免不了要和開發(fā)商打交道。開始我還能把握住分寸,認為和他們在一起吃飯、喝茶、休閑是工作需要,是為了招商引資。但在高消費生活的耳濡目染中,看到他們大把掙錢,大手大腳地花錢,自己的思想防線開始崩潰了。心想自己的能力不比他們差,付出的也遠比他們多,而自己一年到頭辛辛苦苦,工資每月也就1000多元,心中很不平衡。又想,現(xiàn)在的不少領導干部工作干得也不錯,生活過得也很瀟灑,自己為什么就不行?思想滑坡了,行為上也就放松了要求。逢年過節(jié)開發(fā)商們表示點“小意思”時,自己也就“笑納”了。到2006年春節(jié),我先后收受了開發(fā)商50多萬元的賄金。
從此,我的世界觀、人生觀由原來的服務、奉獻轉向奉獻與索取并重,在人生的價值取向上,將事業(yè)與享受作為人生的兩大追求目標。一方面追求事業(yè)的成功,既是為官一任的政績,也是向上提升的資本,另一方面放縱自己的貪欲,追求物質享受和紙醉金迷的生活,生活作風腐敗,經濟上也一步步地滑向了犯罪的深淵。
體制原因:縣委書記權力過大而監(jiān)督乏力
第二個方面的原因,主要是體制上的,即縣委書記的權力相對集中,而監(jiān)督制約相對乏力。在縣一級,縣委書記的權力是比較大的。在重大問題、重大項目、重要人事安排等方面擁有拍板權。這個相對集中的權力,如果把握得好,是可以做成許多事情的;如果把握得不好,用來為個人謀取私利,就會做出許多錯事、壞事來。我就是沒有能夠把握好。
縣委書記的權力很大,而受到的監(jiān)督制約卻很小。在縣一級,同級紀委是監(jiān)督不了縣委書記的,是看得見管不著,而上級紀委又離得較遠,是管得著看不見?h委書記處于監(jiān)督的夾層之中,權力運用得當與否,全憑個人的黨性修養(yǎng)。雖然每年都開常委民主生活會,但在監(jiān)督與批評上,都是泛泛而論,不著邊際,大家也都心知肚明。直到問題積累到一定程度,或是有人向上級反映,引起上級重視,認真查處之后,問題才能被揭露出來,但為時已晚。如果監(jiān)督制約有力,我也許就不會犯這么嚴重的錯誤。
環(huán)境原因:對灰色交往從拒絕到見怪不怪
第三個方面的原因,是社會環(huán)境的影響。中國是個文明古國,講究人情往來,特別是我國的社會及體制正處于改革、轉軌、轉型時期,各種不規(guī)范的東西、灰色的交往普遍存在,對各級領導干部是一個現(xiàn)實的考驗。
就拿干部之間的禮金往來情況來說,自己也知道收受別人的禮金不好,但有時也覺得實在難以拒絕。我當縣委書記期間,自認為把關還是比較嚴的,但最終還是抵擋不住。逢年過節(jié),家中有什么事情,總有人通過各種方式,以各種理由送來禮金,我曾經將有的送禮人批評得下不了臺,也曾退過不少禮金,但最終還是收了不少。對于一些小額禮金,覺得這點錢也退,顯得小氣,也嫌麻煩,看看周邊領導干部也都有禮金方面的來往,大環(huán)境、大氣候如此,我一個人是無力改變的。時間長了,思想也麻痹了,甚至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了。而且在收受禮金時,只覺得大不了是違紀,絕對沒有想到這就是受賄,就是違法。心中常常抱有僥幸心理,認為出不了什么大事,直到問題暴露,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正所謂“千里之堤,毀之于蟻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