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0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政府在10日的內閣會議上稱,因朝鮮發(fā)射遠程彈道導彈,作為日本的單獨制裁,將把以往半年一次的現行制裁周期延長至1年,其中包括禁止朝鮮籍船只入港以及禁止從朝鮮進口物資。同時,政府還公布了追加制裁措施,其中包括調低日本國內向朝鮮匯款的申報義務下限。
日本政府的追加制裁措施旨在明確日本決不允許朝鮮發(fā)射導彈的堅定立場,同時也考慮到了朝鮮對綁架受害者再調查的態(tài)度。但也有觀點指出,日本此舉可能會招致朝鮮的強烈抗議,追加制裁的效果將十分有限。
對于追加制裁,政府計劃實施以下兩項措施:將向朝鮮匯款的申報義務下限從現行的3千萬日元下調至1千萬日元;赴朝人員所攜帶的現金申報下限從目前的100萬日元下調至30萬日元。
另一方面,最初曾研究過的全面禁止對朝出口措施最終被放棄。原因是政府認為,日本對朝出口08年時已減少至不足8億日元,即便制裁效果也不明顯,且僅日本有此突出之舉并不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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